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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后的财政新实验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14: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财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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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播时间:2010年10月9日

    在我国大多数农村,想把村一级公益事业建设好,一直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像村儿里的路啊、桥啊、小水利啊,历史欠账多,让农民们自己花钱办大家的事儿,积极性也很难调动。可最近一段时间,在很多农村都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农民们宁愿放弃自家的利益,也要把村里的事儿给办起来。

    一

    这位是村民老周。他住在云南宣威市板桥村。这几位是村里的泥瓦匠。老周请他们过来,不是来盖房子,而是把房子拆掉。“安全占主要。”

    原来,老周家门口的这条路,是村里的主干道。今年村里准备把这条路加宽,但为了让路,老周就得拆掉一间房。他心里能愿意吗?“不算什么关系这个,自己要使用上,路面一宽,对自己好,对大家对国家也好。”

    这里是内蒙古扎兰屯市大坝村,这是今年村里为了刚刚铺好的路基。这条路基占了村民忠崇华的一亩二分高产田。要按正常的年景算,没了这块田每年就得少收入400块钱,但忠崇华没有向村里要一分钱的补偿款。“把这桥修好了,大伙也都受益,完了我自己也能受益。”

    这是尖山村刚刚修建好的一条道路,石板底下是村民宋锡贵的祖坟。宋锡贵生活在重视传统的贵州山区,但他今年做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决定。他说服全家族的人,让这条路从自家的祖坟上通过。因为这样修路的话,道路另一侧的农田和水渠就能保住了。“修这条路并没有伤害到我们家的祖坟,也就是从坟上经过而已,我们没想法,都是大家商量好。大家都满意了。”

    大家都知道,房子和耕地是农民最重视的东西,擅动祖坟在农村更是天大的忌讳,究竟是什么让这几位村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呢?原来,他们所在的村子都正在进行着一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改革,这项改革的提出来自国家财政部,全称叫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项改革有哪些特别之处,进行“一事一议”的村子又发生了什么变化呢?我们一起到贵州南部山区的瓮安县农村去看一看。

    二

    天刚一擦黑,村支书孙志祥家的小院里就开始热闹起来。今晚,这里要召开一个村民大会。来开会的,都是贵州瓮安县河滨村的村民。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村里忙收割的季节,要想人到得齐,会议就得被安排在晚上。

    开会讨论的,是要不要筹资修建村里的取水灌溉工程。

    河滨村有3700亩耕地,5000多口人,人均耕地只有半亩多一点,年人均收入只有2500块钱,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

    除了地少人多,贫困的原因主要就是缺水。村里的耕地集中在半山腰的坡地上,平时灌溉就靠下雨。山脚下两里多远的地方倒是有条河,但因为村里没有引水设施,就只能靠人一桶一桶往山上挑,来回一趟至少一个多小时。

    今年西南大旱,河滨村就在贵州旱情最严重的地方。六月份一个多月没下雨,村里又没有灌溉设施,三成的庄稼绝收。村民们最想的,就是赶快建个取水工程,可村里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因为粗粗算下来,如果要修个引水灌溉工程,要花400多万元,就算修一条简单的引水渠,至少也要花50万元。

    建设村级公益事业缺少资金,不仅是河滨村遇到的问题。

    最近一年,三农问题专家——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卫星一直在各地农村调研村级公益事业的欠账情况。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刚刚从山东调研回来。“我自己的一个新的特点,我请他们(县里)给我留一本县志,提前打好招呼,我这 一年多了,收集了这么多县志。”

    农村问题头绪多,情况复杂,要想摸清各个村里的实际需求,往往需要了解当地从经济到地理、从历史到人文等各种情况,王卫星也由此养成了收集县志的习惯,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收集了二十多本县志。“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确实到了需要政府掏钱去支持,去做的时候了,国家的财力也都允许。”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起,国家大力推行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取消了乡统筹和村提留,取消了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更是在2006年彻底取消了农业税。不过,这也带来了一个新问题——原来由乡统筹和村提留固定开支的“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资金,没了来源。

    这之后,农业部曾力图通过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办法,靠农民自己协商,平摊费用来解决村一级公益项目的建设资金问题,但最大的推动难点,还是农民钱少,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尽管中央为此也投入了不少的惠农资金,可真正能覆盖到村里的也很有限。王卫星说:“但是比方说道路通村,它只到村委会这个点,它就不往下修了。等于在村级,我们说的标准术语,叫村内户外就没有了。这些东西,你要再修条路,就没有人管了。你要是搞一个绿化,也没有人管了。你要是处理个垃圾还是没有人管。这么多政府资金下去是不解决这个端口的问题。”

    王卫星所说的问题,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不过在黑龙江,人们却想出了一个好办法。

    那还是在2004年,黑龙江很多村里的路都坏了,又没有钱修。收获了粮食却不能及时运出去,这成了农民们的一块心病。农民们商议着大家凑钱平摊修路的费用,可单凭农民自己钱还是不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的黑龙江省财政当时测算了一下,如果一个村子有2000人,农民每人每年自己出12块钱,省财政每人再给补贴6块钱,这样每个村儿就能筹到3万6千块钱,用这些钱购买沙石修路,至少能解农民的燃眉之急。黑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凡军说:“这些钱当初的时候只是一种维护,比方说沙石路,每年夏季之后,雨水冲刷之后,我们只能拉几车沙子,买完沙子之后把路垫一垫,把排水沟清一清。”

    虽然只能暂时排忧解困,但这却为日后推行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打下了基础。2007年,黑龙江尝试着用这种财政奖补的思路,在一事一议的基础上推动村一级公益事业的建设。像这个红新村,从修路、修厕所,到搞绿化,全是靠财政奖补资金的帮助实现的,村里还建成历史上第一个文化活动站。

    村民依靠民主决议自筹资金,政府再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共同建设村里最急需的公益项目,黑龙江省的尝试,很快引起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注意。王卫星说:“通过总结各地经验,通过财政资金的注入,实际上让这件事又激活了,重新做起来了,但是我们坚持老百姓在里头有充分的自主权,充分的民主的权限。”

    2008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财政部投入2.5亿元资金,开始在黑龙江、云南、河北三个省份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中央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扩大到了17个。这一年,王卫星担任了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在他的办公室里,唯一的一张照片,就是他到陕西一个农村调研“一事一议”时拍摄的。“我说路修完之后,你们下一步需要什么。他说我们的饮水问题。我说可以来年做。我说如果路修完了,饮水的问题解决了,这两个问题都解决了,第三步你们需要什么,他说那我们就需要一个活动的地方。等于是一个文化的设施。我说还有没有,没有了,农民告诉我没有了,我们办了一件事,问出了两件事,第四件事都没有了。所以说农民非常朴实。”

    村级公益事业看似不大,但在王卫星看来,只要是农民的事儿,就没有小事儿。“有一个(云南)老太太,给我印象特别深,她说最遗憾的是我们家老头命不好,在我们小广场修好之前,就走了,如果他能看到,跟我们现在一样,每天到这个地方来,跳跳舞,聊聊天,这是一个什么感觉,老太太发这种感慨,你说对他们重要不重要,我听了觉得很感动,我也感觉对他们很重要。”

    就在去年,贵州省也成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翁安县河滨村的村民们,也正是听说已经有其他村子申请到了财政奖补,修了路,修了水渠,才觉得自己的取水问题终于有了解决的希望。

    他们的愿望能实现吗? 

    “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个政策,试点时间虽然只有两年多的时间,但今年已经在全国27个省铺开了。

    瓮安县是贵州最早开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试点县。开展试点以来,不少村子都想通过申请奖补资金,修建公益项目。前面提到的河滨村的引水灌溉工程能通过这个办法修起来吗?是不是每个申请都能获得批准呢?我们接着来打开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