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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农村住房改革 给农民发房产证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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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记者顾展旭摄

  “农民对农村房屋没有产权证很有意见,这导致农民的房子不能为农民带来收益”,昨日上午,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在政协分组讨论中发言表示,农村住房体制必须改革,要研究农村宅基地转为个人的问题,要给农民发房产证。

  文/记者于梦江、李栋、何涛、张莹

  房产证:房子应当能给农民带来收益

  厉以宁说,去年自己带两个组去山东等地调研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发现农民对农村的房屋房产证非常有意见,城里的市民房子都有产权证,可是农民是集体用地,他们没有产权证,房子不能抵押、转让甚至出租都困难。在昨日上午全国政协经济组的小组讨论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谈到了这个问题:“农村的住房制度需要改革,应该给农民发房产证,增加他们的财产性收入。政府卖地财政的这条路不能再走下去了。”

  厉以宁说,在调研中听到了“两个老鼠”的故事。什么叫两个老鼠农民带着老婆孩子到城里打工去了,屋上挂着一把锁,可是村干部路过发现屋子里还亮着灯,一看空屋子变成了赌博的、炼地沟油的;农民们进城又没有钱,一家子只能住在地下室,被称为“鼠族”。

  他认为根本的问题是:农民的房子不能为农民带来收益。“我去上海嘉定调研,每户农民三套住房,分别是110平方米、80平方米、60平方米,农民可以选择出租,收入马上提高了。”厉以宁表示,这样即使农民进城,也是带资进城,与以前农民单纯进城打工就不一样了。而且房屋出租能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从另一个方面讲,农民有钱了,又可以进一步扩大内需。

  小城镇建设:可引入民间资本发展农村金融

  厉以宁在发言中表示,今年要继续调研小城镇建设问题。“建设就要投资,但政府卖地财政的这条路已经不可能走下去了,卖完了怎么办还有地方债务这条路也有问题,因为欠债总是要还的。”

  厉以宁对此给了一条出路:可以参照国外城市的一些经验,用公共投资基金的办法,或者引入一些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农村金融,来解决资金问题。

  政协委员宗庆后

  应明确住宅地使用权

  期满之后的处置办法

  据新华社电 “在‘买房等于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无法拥有真正的恒产,这既不利于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质,也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建议,应尽快对有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处置办法的法律进行修订,予以明确。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现行的居住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为70年。而《物权法》又进一步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宗庆后代表认为,《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仅仅是笼统而原则的,并未涉及广大群众关心的在续期时使用权人是否再需要支付费用这一问题。

  宗庆后建议应当以“到期后自动无偿续期”为原则,进一步明确《物权法》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确系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情况亦要按当时的市场价予以补偿。

  个税征收:应计算家庭抚养人数

  谈及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一问题的时候,厉以宁表示,随着这些年物价的上涨,这么低的税收起征点实际上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他认为,真正合理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应该把家庭抚养人数计算在里面。“一个人要养家、养孩子,如果家里有老人,负担是比较重的,所以应该考虑到个人负担问题。”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