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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安:老龄化社会应以家庭征税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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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个家庭赡养多个老人的情况将越来越多,以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核算单位,才能体现税负公平原则。”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张兆安拟在明天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书面建议。

  针对个税改革,从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到税率、级次,乃至计征方式,多位代表提出一系列的改革设想。

  张兆安代表认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单位是个人,虽然计征方式简单,但不能反映家庭收入的整体状况。现行费用扣除标准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考虑纳税人赡养人口的多少,以及通货膨胀、医疗、教育、住房等因素,而是按照统一的标准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这种“一刀切”的计征方法,对于那些收入相同但家庭必要支出多的纳税人来说无疑是不公平的。

  “社会生活中,每一个公民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具体的家庭,家庭是最基本的利益共同体,家庭的收入状况比个人更能全面反映纳税能力。”据此,张兆安代表建议“以家庭为计算单位”。

  我国已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一个家庭赡养多个老人的情况将越来越多。以家庭作为个人所得税核算单位,才能体现税负公平原则。张兆安代表认为,在个税征收上,忽略公民家庭的存在,仅仅将公民个人作为税收对象,有失公平公正,也不够人性化。

  全国人大代表、民进上海市副主委陈振楼举例说,两个三口之家的家庭中,假设一户人家中有两名家庭成员工作,另一户人家中只有一名家庭成员工作,情况则完全不同,“多工作多征税,少工作少征税,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分摊赋税,减轻整个家庭的整体负担。”他建议,考虑以“结婚”为标准,界定家庭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