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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10年探索争做保护知识产权先行者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9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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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01年,海淀区检察院就敢为人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最早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知识产权检察处专门“贴身”保护知识产权,将案件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行抗诉三合一,深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能,加大对上游及源头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注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民行抗诉工作,引导受害人依法合理提出诉求。

  ■检察联络员制度是由企业选任联络员,检察院安排固定联系人接受举报线索和法律咨询,让权利人和检察院的联系常态化、制度化,也让“打击保护”和“服务保护”更及时、更“贴身”。

  7月11日,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成果展网站开通,集中展示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果。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成果丰硕。早在2001年,该院就敢为人先,在北京市检察机关最早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作为站在“中国硅谷”中关村背后的保护星,该院在知识产权保护的道路上已探索10年有余。

  今年4月24日,在专项行动接近尾声之时,海淀区检察院调集多名具有丰富知识产权知识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成立了专门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检察处,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高压态势继续保持下去。这在北京市检察机关尚属首例。

  从“打击保护”到“服务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处应运而生

  邱志英是海淀区检察院刚成立的知识产权检察处副处长。她之前在公诉二处的知识产权办案组,主要负责全院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中关村聚集了国内外近1.3万家企业,大部分都从事的是高新技术产业,而我们的职责就是保护企业的技术安全和品牌安全。”邱志英说。

  今年6月9日,邱志英刚刚作为知识产权办案组的代表,参加了北京市检察院和海淀区检察院联合召开的“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实施”新闻发布会。会上,她作了专题发言。这个发言,不仅总结了海淀区检察院探索保护知识产权十年间的制度沿革,更梳理了他们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理念脉络。

  “刚开始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就把它作为一种类型案件,基本上是来一件办一件。”邱志英说。那时,中国刚进入WTO,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就案办案”的工作方式开始逐渐暴露出缺陷。面对案件数量增多、案情逐渐复杂的新形势,现有的办案力量已经捉襟见肘。

  2005年,借着检察系统办案专业化建设的热潮,海淀区检察院成立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办案组,设在公诉二处,选派有民法、知识产权专业背景且办案经验丰富的主诉检察官和事务官,承担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专业化办案组让案件审查起诉的时间缩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稳、准、有力。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案件数量从此有了明显下降,严厉打击犯罪、保护“中国硅谷”的办案理念逐渐在海淀区检察院形成。

  近年来,伴随着网络的普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又呈现出新的变化和特点,如网络犯罪突出,作案手段多样,组织化、专业化趋势明显,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等。

  如果仅依靠“打击保护”,在犯罪分子遁形后亮剑,恶劣影响已经产生、传播。只有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让知识产权保护更有效更持久。于是,海淀区检察院的执法理念开始由“打击保护”转化为“服务保护”。

  正是在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走向成熟、办案力量和案件数量之间的矛盾却越发突出的关口,知识产权检察处应运而生。

  知识产权检察处专门“贴身”保护知识产权,将案件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民行抗诉三合一,深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职能,加大对上游及源头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注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民行抗诉工作,引导受害人依法合理提出诉求。

  “企业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民事官司,对结果不满想要申诉的,可以直接找到我们知识产权处,我们具有抗诉权。”邱志英解释说,“由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大量专业知识,因而具有丰富的专业化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能够更好更准确地回应企业的诉求。”

  从“有力打击”到“贴身服务”

  检察联络员作用不小

  在中关村,国内外知名企业林立,且都视品牌为生命。他们拥有自己的品牌保护部门,并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处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实现全方位的自我保护。

  王文欣是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所在的公司是思科、微软、诺基亚等多个知名企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公司。从2003年开始,该公司就一直与海淀区检察院合作。

  据王文欣介绍,作为知名企业的代理公司,我们会密切关注所代理品牌被侵害的现象,主动搜集线索、查找证据,适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权利人提供相关鉴定书,出具旁证材料,并在物价评估时提供市场价格单。

  “这种主动保护策略一直很有效,直到2010年5月7日,新的追诉标准出台后,追诉标准从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际生活中,很少有销假分子会囤积这么多货物,起获的货物价值要达到15万元的追诉标准并不容易。”王文欣告诉记者。

  追诉标准的提高让积极打击个案来维护品牌价值的企业,顿时变得束手无策。

  企业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公司品牌保护触礁后,海淀区检察院决定加强与权利人的交流,共同研究对策。2010年4月,思科、微软、联想等近3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齐聚海淀区检察院座谈,由此形成了企业与检察院固定联系的纽带——检察联络员制度。

  检察联络员制度是由企业选任联络员,检察院安排固定联系人接受举报线索和法律咨询,让权利人和检察院的联系常态化、制度化,也让“打击保护”和“服务保护”更及时、更“贴身”。

  “这些年来,我们可以明显看到海淀区检察院办案思路的转变,从被动到主动。尤其是推行检察联络员制度,吸纳权利人的意见,这就赋予了知识产权被侵害人更多的沟通机会。”

  检察联络员制度建立后,海淀区检察院经与联络员广泛沟通,及时总结办案经验,向企业、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代理公司等传达了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思路——北京地区的售假分子进货渠道大部分来自广东、浙江、福建等生产制造业发达地区,形成了“南产北销”的格局。此外,家族式犯罪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能将制假和售假结合起来查办,通过售假分子牵出上线的制假分子,那么起获数量可能更容易达到追诉标准。

  新的思路形成后,海淀区检察院立即引导企业从假冒注册商标入手,协助公安机关收集涉嫌犯罪分子的制假证据。这一思路,也让企业维权之路柳暗花明。

  大企业维权意识强、维权有方,但中关村的中小企业却面临着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无从下手的难题。“很多企业依靠一门核心技术行走市场,如果遭遇员工泄密,那对于这个企业来说就是灭顶之灾。”邱志英认为,法治宣传和提供更多的维权渠道是帮助中小企业维权的重要举措。因此,海淀区检察院为中小企业做了更多的保密协议相关法律的普及。

  王文欣则看到,在中小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员,意义甚至比大企业更深远。更多专业人士和办案能手的支持,会让中小企业的维权之路更宽广,维权方式也更专业、更有效。

  从“来案就办”到“提前介入”“两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

  2010年7月5日,海淀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提起公诉。赵某一直以销售假五粮液、假茅台等各种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香烟进行非法获利。当2009年11月4日赵某被抓获时,公安机关起获了近400件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189条冒牌卷烟的标价达60余万元,总涉案金额约20万元。

  案件移送到海淀区检察院后,却由于证据不足,先后两次退补,办案时间被迫拉长。

  邱志英介绍说,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大量是企业、代理公司或相关单位自主“打假”,搜集一定证据后再移送公安机关。由于经验缺乏等原因,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案子在初次移送至检察机关时,都存在证据不足、不充分等问题,因而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效果。

  针对这一问题,海淀区检察院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同公安机关建立联系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全方位交流机制,加强多方联动机制,大力推动“两法”衔接,形成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合力。

  2010年3月以来,海淀检察院加强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司法局、知识产权局、文委、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等行政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定期的联系会议制度,并探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统一的联动平台,为海淀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0年底,海淀区检察院与海淀区烟草专卖局签订了《办理涉烟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协议,就案件进度沟通机制、案件取证方法等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双方责任,加强沟通联系。

  2010年4月26日,第十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海淀区检察院举办了主题为“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挑战与策略”的法学沙龙。沙龙云集数十家企业代表,并邀请了公安、法院、品保委(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等部门参加,重点解读当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热点、难点问题。

  时隔一年,当第十一个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到来时,沙龙演变为以中关村为主场的保护知识产权大型主题活动,包括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竞赛、上门开展法治宣传及检察开放日等,并且持续时间较长。“今年活动范围广、力度大,比单纯学术性沙龙的影响要来得深远。这正是我们想要的,以后还会再探索更好的途径。”邱志英说。

  十年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六年的专业化办案实践,海淀区检察院秉承“追求卓越、勇于创新、扎实勤勉、服务发展”的海检精神,获得了“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先行者”的新名片。

  2006年至2008年,海淀区检察院连续三年获得品保委颁发的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2010年,该院被品保委授予“2000—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和质量监督进步杰出贡献单位”奖,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口本报见习记者 张灿灿

  通讯员 李子舟 杨涵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