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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再度出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16: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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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官方再度出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6日晚间公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表示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并督促地方各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落实各部门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3%,涨幅比7月份缩小1个百分点,其中普通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2.5%,高档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1%。

  “新国十条”从4月17日出台到目前已有5个多月,但到目前为止,新政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却依然不明显。最近中央一再重申,将继续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但号称“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新政实行5个月来,全国房价却依然上涨。如北京8月房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3%,上海则环比上涨6%。

  业内人士猜测,“不差钱”房地产开发商之所以敢于继续坚挺房价,是看到新政执行的不彻底性,或许将倒逼中央二次调控政策的出台。

  在各界的猜测中,官方再度出手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执行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民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民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通知强调,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通知要求,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的上述各类住房用地的供应。没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方,不得向大户型高档住房建设供地。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