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东盟第一现场 >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将举办亚太区国家法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16: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为了保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将在10月28日至11月1日,举办亚太地区国家法官“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繁荣”研讨会。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金文介绍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以后,在有关经济合作法律规范下,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不断深化,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迫切需要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界的交流,了解、学习世界其他区域经济合作的经验,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支持和保障。因此,经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邀请在北京参加亚太司法改革会议的东盟及其他亚太地区国家法官来广西进行司法交流。

  会议的主题确定为“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繁荣与发展” 。会议将围绕司法交流与合作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的内容、途经和实现方式等议题展开交流和探讨。(万鹏 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