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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个税修改重点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0日 09: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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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中国网 王锐)

  中国网北京6月30日讯(记者 程圣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定今日下午16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网现场直播,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在此间表示,本次个税法修改主要调整四个方面内容:

  一、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

  二、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除了以上三项调整以外,还适当扩大了低档税率和最高档税率的适用范围。低档税率是指修正案通过后3%和10%这两档税率,这两档税率所适用的人群和原来9级情况下相比有一个比较大的扩大,体现了低税率向大部分纳税人倾斜,也体现了这次个税法修改的重点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王建凡说,不仅仅是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而且通过税率结构的调整,同样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理解这次个税法修改对于中低收入者减税来说是一个组合拳。

  三、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所有的个体工商户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的税负都是减轻的。在6万左右的个体工商户减负更大一点。

  四、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也体现了“以人为本”。“因为原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只有7天,其他税的申报一般是15天,可能导致要到纳税机关申报两次。”王建凡说,这次个税法的修改,就是为方便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