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视频|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通知全文] [答记者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为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税务总局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并锁定了五类重点加强征管的项目。
| 财产转让所得 是高收入者的一大收入来源,包括限售股转让(如“大小非”解禁)、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房屋转让、房屋拍卖等4个方面。 | |
| 限售股转让 |
加强与证券机构的联系,主动掌握本地区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 |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
探索建立自然人股权变更登记的税收前置措施或以其他方式及时获取股权转让信息。
|
| 房屋转让和拍卖所得 | 严格执行以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时了解拍卖相关信息,督促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税。 |
|
|
解读:国税总局税收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接受采访时指出,通知表明政府正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从税收监管、混合税制、税率设计等三大税收改革难题入手,稳步推进个税体制改革。 张培森分析说,当前中国个税改革面临混合税制、税率设计、监管问题等三大难题,真正实质性的举措是修订一部全面的税法。目前国税总局关于高收入者所得的征收管理,仅仅是作为解决监管问题的一个途径,并未触动个税改革的实质,未来仍有大量工作可以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