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两院均制定了法案,以打击非美国的流氓网站侵犯电影、音乐和其他知识产权的版权侵权行为。
强大的利益集团正在就提案展开讨论:由好莱坞和音乐行业领导的内容创造者迫切地要求更严厉的措施。而高科技和电子巨头则持反对态度。
包括谷歌(Google)、贝宝(PayPal)和推特(Twitter)在内的16家高科技公司本月在报纸上发布消息,指控这些法案将给美国政府权力删除使用与中国所使用的类似技术的网站。
消费者电子协会的迈克尔.彼得里科内(Michael Petricone)说:“这个问题正好可以测试出美国国会是否意识到现在已经是科技领域在推动美国经济的发展。”
一项议院提议要求司法部门寻求法院命令,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搜索引擎,如谷歌,切断侵权网站的访问,并要求广告商和支付服务商,如贝宝,也要切断侵权网站的连接。
反对者称这项提议影响范围太广,有可能损失工作机会和扼杀创新。他们说,需要遵守这些措施,但这些措施也有可能限制言论自由。
国会代表杰森.查费兹(Jason Chaffetz)(犹他州议员)已要求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拉马尔.史密斯(Lamar Smith)(德克萨斯州议员)在2012年1月举行听证会,询问高科技和安全专家有关该提案——《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可能造成的影响。史密斯仍希望能够通过该法案,指出对该法案的批评完全都是基于假设的。
能够体现这场战役激烈程度的当数上周域名公司GoDaddy放弃支持SOPA,原因是一些网站已经开始流向其他域名注册者。
在参议院,罗恩.维登(Ron Wyden)(俄勒冈议员)试图阻挠《阻止互联网上对经济创新的真正威胁并阻止知识产权剽窃法案》,称:“美国领先技术雇主警告说,这项法案对创新和就业增长而言无疑是一个现实的危险。”
罗恩及其共同提案者提出了一项替代方案——《在线保护和执法法案》。该法案将帮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进行盗版执法。该法案可以责令网站停止运营并可以切断付款和广告收入。电子协会表示支持该法案。 (编译自usatoda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