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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的中国专利申请,将可以获得优先审查。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的主要内容。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开始就此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优先审查的范围、优先审查的条件、优先审查的办理、附则等5个部分。其中,在优先审查的范围中拟规定5类适用优先审查的中国专利申请,主要包括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的重要专利申请;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的重要专利申请;向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提出专利申请的在中国的首次申请;其他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在优先审查的条件中提出,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应当是申请中国专利的电子申请;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需要递交经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以及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等相关资料。
据介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通过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且具备相当发明高度的中国专利申请进行快速审查授权,为加快重要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积极有力支撑。
据悉,社会各界对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可于2012年1月15日前通过指定网址、电子信箱、传真以及邮寄的方式,反馈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