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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9单位获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5日 14: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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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深圳12月16日电 (记者胡谋 刘燕燕)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市9个单位被评为首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据悉,今年7月,国家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署《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市一半以上的社区建设成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据了解,民政部此次命名188个城区(市)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市)”、253个街道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500个社区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其中,深圳的福田区、罗湖区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称号;宝安区新安街道、南山区粤海街道、盐田区海山街道3个街道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称号;南山区南头街道前海社区、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龙岗区南湾街道南岭村社区、龙岗区坂田街道四季花城社区4个社区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有关负责人表示,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实现自治好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目前深圳市社区建设中需要加强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