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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08:2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23日就《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表示,央行对《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做数量限制,鼓励所有具有资质的非金融机构在支付服务市场中平等竞争。
央行表示,将抓紧制定《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业务办法。实施细则主要对《办法》中有关申请人的资质条件、相关申请资料的内容以及有关责任主体的义务等条款进行细化与说明。相关业务办法主要是指导支付机构规范开展各类业务的具体办法(或指引),特别是有关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的业务办法。
此外,央行将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拟定相关配套措施,组织开展相关专项检查,形成合力,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实施有效监管,切实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央行日前颁布的《办法》共五章五十条,主要可概括为七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监管职责。二是明确对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实行支付业务许可证制度。三是明确了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资质要求。四是明确了审批程序。五是明确客户备付金的安全管理要求。六是明确支付机构支付业务的规范经营要求。七是明确《办法》的过渡期要求。
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多数非金融机构从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电话支付以及发行预付卡等业务。记者 任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