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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8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高考结束、暑期将至,新一轮的出国留学潮再次兴起,许多家庭为了能送孩子出国留学可谓是竭其所有,然而留学黑中介、留学中介设下的消费陷阱却给这些家庭带来了诸多困扰。
高考结束、暑期将至,新一轮的出国留学潮再次兴起,许多家庭为了能送孩子出国留学可谓是竭其所有,然而留学黑中介、留学中介设下的消费陷阱却给这些家庭带来了诸多困扰。
事例一:“中介费”终交不是头
李同学在某留学“黑中介”交了12500元的首期中介费,办理前往澳洲留学的申请事宜。办理过程中,李同学因部分申请材料无法提供,只好要求改办新加坡留学申请,并交了500元二期中介费。后该中介公司迟迟未予办理留学申请,又以种种借口要求李同学再交3000元中介费,由于双方未签订留学中介服务协议,李同学陷入两难境地。
事例二:中介疏忽险累学生前程
陈女士的女儿经朋友介绍,高三上学期开始即找某留学中介公司办理美国留学事宜,欲通过该公司申请密歇根州立大学和爱荷华州立大学。陈女士的女儿也准备放弃高考,专心准备出国事宜。然2个月后,当陈女士打电话询问所申请学校的录取情况时,才知道由于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陈女士女儿的留学申请尚未办理,时值5月,美国很多学校已截止报名,陈女士不得不四处打听,方才找到一所截止期较晚的学校。
事例三:中介承诺不可轻易相信
李妈妈经朋友介绍在一留学中介处为孩子办理赴澳留学手续,因中介费较低,又有朋友介绍,李妈妈也没多想。由于孩子未成年,需要有监护人,中介方表示可以为李妈妈介绍一个澳洲人为其做监护人,并声称孩子在澳洲遇到任何问题,随时都可找他帮忙,李妈妈感到十分放心。可是,当李同学到达澳洲后,这个澳洲人却再也联系不上,李妈妈心慌了,这时才发现该中介居然是“黑中介”。
为此,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学生及其家长们,谨慎选择留学中介是规避消费风险的首要环节。在选择留学中介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资质认定。正规的留学中介机构应有中国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且都能在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上查到。同时,“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外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转包等形式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中介服务业务”,消费者若发现此类不法中介,可及时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
二、看营业执照。正规合法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字样,而不是“留学咨询”、“教育咨询”等字样,否则即为超范围经营,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三、防廉价陷阱。“黑中介”通常以低廉的中介费吸引消费者,通过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推荐不被教育部认可的私立大学来从中获取回扣。消费者在选择留学学校时,可在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网上查询其所申请的大学是否为教育部认可。
四、签服务协议。“签订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的,其将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消费者不可忽视。
五、请及时维权。消费者应留存通过留学中介办理出国留学的相关材料,并在权益受损的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