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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光学集团窝案调查:多名原高管私分国资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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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反腐风暴在江西凤凰光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凤凰光学集团”)刮起。

  据了解,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总经理王熙晏、副总经理刘林春、吴高武等原企业领导人员因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被江西省纪委调查。

  据悉,吴高武等四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月下旬,江西省国资委宣传培训处处长王宏对记者表示,上述案件还在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暂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数名原高管被查

  今年2月5日,江西省国资委对凤凰光学集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党委书记、总经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600071.SH,下称“凤凰光学股份”)董事、董事长王熙晏被免职,一同被免职的还有凤凰光学股份总经理唐文明。

  系列人事调整背后,凤凰光学集团高管腐败窝案也逐渐浮出水面。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早在2009年3月,江西省国资委以“超龄工作办理退休”的理由宣布免去了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的职务,但是没有公布接任人选。将近一年之后,才宣布由江西钨业集团副书记兼副总经理罗小勇担任凤凰光学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案发前,当时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王熙晏发表2010年新年致辞。他展望2010年,“明年的道路会更曲折……企业面临改制等问题对我们提出了更残酷的考验。”计划赶不上变化,残酷的考验还没有到来,自己便身陷囹圄。

  6月22日,凤凰光学集团工会主席、纪检组书记熊诗雄对本报记者表示:“今年1月11日正式进入调查程序,目前涉案的吴高武等人都在控制当中,但案件调查没有结束,现在还不好讲什么。”

  据了解,此案由江西省纪委直接查处,江西省国资委纪检委协助查办。经过一个多月清查,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李天欧在凤凰光学集团中层干部大会上宣布了上述人事任免。

  本报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任捷、王熙晏、刘林春、吴高武等人不仅是凤凰光学集团的高层管理人员,同时还兼任旗下上市公司凤凰光学股份董事等职务。

  以最近五年的职务为例,王熙晏担任过凤凰光学股份董事长,凤凰光学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任捷任凤凰光学集团董事长,并兼任凤凰光学股份董事;刘林春任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凤凰光学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凤凰光学股份董事;吴高武先后任凤凰光学集团总会计师、凤凰光学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凤凰光学集团副总经理,兼任凤凰光学股份监事会主席。

  查阅凤凰光学股份公告发现,任捷是“退休”离职,王熙晏是“个人原因”解职,吴高武则是因“监事会换届”离职。凤凰光学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说,上述高管涉案和上市公司没有关联。

  私分国有资产?

  5月27日,江西省召开国有企业查办案件工作座谈会。据知情人士透露,江西省国资委介绍了凤凰光学集团在内的数起在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对外投资、资本运营中隐匿、私分、转移和贱卖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案件。

  随后,本报记者在江西省国资委网站查询到当日会议简讯,江西省国资委纪委书记杨华英简要回顾了省出资监管企业查办案件情况,但简讯没有公布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

  而江西省国资委的一份简要通报显示,省国资委正在配合省纪委,严肃查处凤凰光学集团原董事长任捷、总经理王熙晏、副总经理刘林春、吴高武等原企业领导人员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私设“小金库”、违反“三重一大”制度、盲目对外投资和在“退城进园”项目中串通开发商违规违法出让土地等违法违纪案件。

  6月底,本报记者两次前往江西省国资委联系采访,但该委相关人士拒绝透露具体案情和涉案金额。

  上海某律师事务所一位高级合伙人对记者表示,在单位私设“小金库”要看其中资金的使用去向,如果资金进入个人口袋,或者个人使用后再归还的,都构成贪污罪。如果“小金库”资金没有为个人所动用,则不能定性为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