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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改制再曝谜团 提留“两费”人数与官方存档不符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6日 09: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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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经记者 孙嘉夏 发自浙江遂昌

  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的疑点正在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凯恩股份招股说明书内记载的集团“退休人数”,与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内存档的 “退休人数”并不符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得到的浙江省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遂国资【2001】05号文件及凯恩股份招股书均显示,当年凯恩集团改制时,曾按“退休人员268人”的标准,提留退休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计477万元、同时又按“离休人员8人”的标准,从净资产中提留“两费”计逾35万元。

  而在记者从知情人士及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查询到的两份员工名册均记录,凯恩集团当时离退休人员总计为268人,这意味着,可能有8名员工被重复提留。

  “净资产提留、剥离得越多,转让时企业净资产变少,受让人要付出的代价也就相对越少。”当地人士告诉记者。

  改制被疑多提资金

  凯恩集团改制过程中,涉及职工人数的争议,也仍未平息。

  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的话语称,1998年凯恩集团发起设立时,已将绝大部分的员工划入了凯恩股份。直至2001年改制时,在凯恩集团任职的员工仅有30人左右,并称有1999年至2001年时的凯恩集团工资表作为佐证,但该种说法并未得到凯恩集团及凯恩股份的证实。

  记者查阅凯恩股份招股说明书中相关章节,其中称凯恩集团改制须对退离休人员、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精简下放人员、精神病和绝症患者等提留“两费”,对在册职工计提经济补偿金,对非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

  记者得到的一份遂国资【2001】05号《关于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汇总资产和资产提留后净资产的批复》显示,同意凯恩集团按“现有离休人员8人,从净资产中提留‘两费’计35.456万元”、“现有退休人员268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50人,按人均1.5万元标准从净资产中提留退休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计477万元”。

  而记者掌握的一份统计于2000年12月的“遂昌县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名单”显示,凯恩集团的名单中共269人,其中一人被划去,亦即共268人。在该份名单的最后8人中,则被注明为“离休”,实则退休人员共260人。文件上并盖有 “遂昌县人事劳动局”钢印。

  显然,上述遂国资文件中按“退休人员268人”进行了提留,又按照离休人员8人,进行了提留。而并非按照“退休人员260人”、“离休人员8人”进行提留。

  本报记者在遂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即原遂昌县人事劳动局)查询,该局当初经手该项业务的副局长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统计于1999年的 “遂昌县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名单”,同样共269人,一人的名字被以“叉号”划去,剩余268名离退休人员。对于2000年的名单,该名副局长称可能是由于“单位搬家”等因素,现在已经“找不到了”。

  该局局长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的统计数字并没有错,离、退休人员加起来,一共确实是268个人。而且并没有按照凯恩集团方面上报的数字操作,也经过了核实。刚开始时,凯恩集团上报的在职职工有800多名,后来我们经过核实,发现一共是700多人。至于具体是怎么提留资金的,我们就不知道了。”

  当时的遂昌县国资局负责人翁小瑜则告诉记者,人数的事情由遂昌县人事劳动局负责核实,“我们只是按照他们提供的人数,发出文件。”但翁并未向记者解释为何离休人员重复提留资金的问题。“当时可能是对离休人员提留资金有不同的政策。”王白浪说,但此种说法仍未解释为何遂国资文件中,仅提及“退休人员268人”,而非“离退休人员268人”。

  此外,上述遂国资文件中,也提到“计提病残人员的各项补助费30万元”、“在职职工779人,计提经济补偿金715.44万元”。记者粗略核实这份700多人的“遂昌县改制企业在职职工花名册”发现,上述病残人员中,也有多人出现在在职职工名单中,目前尚不清楚对于病残人员是否有额外优惠政策。

  老职工的诉求

  上述遂国资【2001】05号《关于浙江遂昌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汇总资产和资产提留后净资产的批复》中,提到的退休人员 “按人均1.5万元标准从净资产中提留退休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计477万元”的说法,也让不少凯恩集团退休职工感到不满,“我们至今没有拿到这笔钱。”多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

  这些退休职工的依据是遂昌县委【1998】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见》中提及,“改制时,为弥补现有离退休人员养老统筹费用的不足及医疗费用开支,改制企业应根据人均寿命和企业净资产承受能力,经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原则上按人均1.5万元的标准,从净资产中提留一块,作为弥补现有离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等费用开支不足。改制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上文中的最后一句话,也成为老职工们要求1.5万元资金的依据。“意思就是原有待遇不变,另有1.5万元应该发给我们,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现在要求人均4万元的补偿。”有凯恩集团退休职工告诉记者。

  在另一份丽署【1997】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若干意见》中称,上述提留费用“由企业实行专项管理”,但并未具体介绍如何管理。

  遂昌县经济贸易局则曾在2008年9月3日发出回复,其中称凯恩集团按退休职工268人、人均1.5万元计提了402万元资金,“全部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门诊药费、老年协会和老年体协活动经费、冷饮费、节日慰问金、80岁以上离退休职工慰问费等支出。经查,凯恩集团自改制以来以上方面支出累计达626多万元,其中支付医药费256万元,支出总额已远远超出改制时的402万元提流金”。

  上述回复称,该笔资金由凯恩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及时兑付,确保268位老职工有生之年按政策规定需由企业支付的各项专项资金能按时足额支付,原则上不应量化到个人,更不得由个人直接支取。

  退休职工显然对上述回复并不满意,“我们现在看病报销的额度,还比以前少了呢。”有老职工告诉记者。“根据县委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也就是改制退休职工原来享受的一切福利待遇不变,所需费用由企业成本列支,而经贸局答复将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用退休职工提留资产支付是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另一名退休职工告诉记者。

  更有员工将矛头直指凯恩集团工会股转让。

  凯恩股份招股说明书透露,凯恩集团工会原为凯恩股份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的65.25%。2001年4月至5月,经凯恩集团工会职工持股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同意,凯恩集团所持有的2835.3487万股,以每股1.8元的价格,全部向外转让。受让方包括凯恩集团、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王白浪、叶跃源等自然人。

  “但我们从来没见过这笔钱。”有员工告诉记者。

  “这不可能。”王白浪说,“只要是当时在职工持股会中有股份的,肯定都是拿到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