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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9日 07: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企业逐利、政府失察、制度有漏
珠江新城“黄金地块”闲置十余年
珠江新城位于广州市新城市中轴线上,定位为中央商务区(CBD ),可谓寸土寸金。然而就在这个处于高速建设期的核心区域,却有一块土地晒了十余年太阳,至今未建成一栋楼。
记者调查发现,诸多类似于官司缠身、规划变更的理由正在成为土地闲置的重要原因。这些原因背后究竟是什么往往极难考证,但闲置的结果是,一方面为开发商带来地价翻数倍的溢价收益,另一方面减少了楼市供应,扭曲了房地产市场,损害了社会利益。
资料显示,珠江新城L 2地块是一幅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的商品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16024平方米,由广州宏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997年获取,并在1998年前后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然而,广州宏瀚却没有选择开工建设,而是选择“倒卖”土地。根据珠江实业(600684 .SH )2005年发布的公告,广州宏瀚在1998年2月20日就与珠江实业签订了协议,将包括珠江新城L 2在内的三幅地块转让,珠江实业成为唯一的土地使用经营者。
但在履约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广州宏瀚于2005年8月将珠江实业告上法庭,珠江新城L 2也随即进入诉讼程序,成为“历史遗留问题”。但2005年12月30日,广州宏瀚又申请撤回起诉,与珠江实业达成和解。根据约定,广州宏瀚开发珠江新城L 2地块,而珠江实业补交相关费用后开发其他两幅地块。其中广东宏瀚在2007年8月再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建设工期为2007年8月-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