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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12: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
提着大箱小包,挤在长途汽车票售卖窗口的你,或许会急不可待地掏出车费,销售人员也会在几秒钟之内将车票飞快地送到你的手上。然而,此时的你是否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被稀里糊涂地搭售了一份2元的保险,而且这份保险还需激活方能生效。否则,即使出险也可能得不到保险赔付。不过从8月起,这种“花钱却无保障”的尴尬有望得到改变。
激活式极短意险被禁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激活注册式意外险业务经营行为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意外险,应当向投保人明示保单生效的条件;而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乘客人身意外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极短期意外险”的,被要求明确禁止,各保险公司还被要求限期清理回收各类已经发放的“极短期意外险”激活卡单证,防止单证流失在外引发的各类风险。
意外险根据保障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意外险和短期意外险。长期意外险的保障期限一般为1年,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限则比较短,一般从1天到60天不等。而所谓“极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限仅限于某一时段,如乘坐火车、飞机、汽车、轮船等期间。以乘客人身意外险为例,其保险期限通常与乘客当日乘坐的车次挂钩,保单的有效期限为“从上车到下车”。
“激活注册式极短期意外险”被明令退市的背景是,今年3月份保监会展开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一次专项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保险公司以激活注册方式销售乘客人身意外险、旅游景点意外险等“极短期意外险”问题尤为突出。主要问题包括:单证管理不到位,部分机构存在私印保单现象;一些业务未实现系统联网出单,系统对接不到位;部分保险公司意外险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存在虚假业务、虚假套费等问题。
按照保险专家的说法,无论是私印保单还是未实现系统联网出单,此类保单形同“空头支票”,若不幸遇险,保单灭毁,理赔无从谈起。另外,尽管保单上说明需要激活注册,但很少有消费者会留意,这就导致投保人陷入花钱却得不到保障的尴尬境地。
事实上,“激活注册式极短期意外险”的退市,对投保人的投保选择来说几乎没有影响。专家介绍说,消费者的选择面还是很广的,比如,以乘客人身意外险为例,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交通工具意外险替代,且保障力度更大。交通工具意外险一般保障期限为1至12个月,保费在20元至200元之间,最高保额可达200万元。
虽然“激活注册式极短期意外险”被明令禁止销售,但激活式长期意外险依然可以销售,只是需要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保单生效的条件。目前,市场上的长期激活式意外险多以1年期卡式意外险为主。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这类卡式意外险的激活生效通常都有时间限定(一般卡式意外险背后都有注明),如果超过约定的时间再进行激活,那么这张卡式意外险同样被视为无效保单。
短意险“猫腻”多
需要提醒投保人的是,除勿忘激活注册卡式长期意外险外,意外险还有多种“猫腻”,投保人尤其要注意“提防”手撕单短期意外险。
何为手撕式保险单,通常是随汽车票、火车票、公园门票一起出售的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这种保险方式没有记载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姓名和有效证件号码,不能进入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一旦保险单被毁损或遗失,可能会出现保险公司难以确定出险乘客是否购买了保险,导致保险公司错赔、漏赔甚至拒赔。
保监会已三令五申叫停手撕单短期意外险,让电子单取而代之,但在一些二线城市或县域地区或地方景点依然能见到这类手撕单的“踪影”。
比如,某寿险公司浙江舟山分公司就以类似于手撕保单形式在普陀山景区及轮渡码头销售意外险和旅客意外险;又如,某产险公司大连分公司在未向投保人提示并获得同意的情况下,从每张船票中提取2元作为保费,未向旅客出具保单,也无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而这些投保人其实已经花钱投保的保单,一旦出险,却无法获得赔付。
因此,投保人需特别注意:当购买长途车票、船票和景点门票时,切记要问清楚售票人员相关保险情况,如遇到被强卖“保险”或是手撕保险单,应立即向车站、景点等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