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二级及以上医院将同药同城同价
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自本月底,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将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药品实行统一的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做到“同城同价”,届时,药品价格比现行低15%至20%。
市卫生局日前发出通知,各相关医疗机构自今年11月30日起全面执行《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手册》中标品种,中标药品价格比现行低15%至20%,涉及药品超过6000个。
市卫生局要求,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所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和中成药,要按采购手册上所列的药品品种、价格、配送商进行采购、销售。对同一企业的同一药品,医疗机构应执行统一的采购和销售价格,做到同一药品同城同价。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生物制品类别中疫苗等药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