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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草案年底出 税率拟定3%-5%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5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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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沸沸扬扬的资源税全面开征的声音再起,而这些争论不再是“从量”还是“从价”,而是具体什么时候开征,具体的税率多少。

  本报从财政部获悉,此前财政部税政司已经委托中国矿业联合会做关于资源税从价征收的方案。“9月份,税政司地方税处的负责人召集矿业协会、企业代表座谈征集意见,在该座谈会上,行业协会和矿业公司颇多抱怨。”一位参加此次座谈会的人士向本报表示。

  在今年5月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之际,资源税改革率先从新疆起步,不过只面向了原油和天然气,并按5%税率统一征收。两个月后,资源税改革推广至西部十二省区。

  “现在看来,今年推出方案的可能性较小,矿业联合会目前的方案还没有完成,而且之后还要征求意见。”11月3日,中国矿业联合会的一位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最早在明年初能推开就已经不错了。

  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年年底之前矿业联合会肯定会拟出煤炭资源税征收草案。据一位参加过上述座谈会的人士表示,目前各方还是比较倾向于3%-5%的税率,并且实行地区差别税率。“不过截至目前,尚未确定。”上述人士称。

  在刚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就有专门关于资源税的表示,建议提出,继续推进费改稅,全面改革资源稅,开征环境保护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等。

  我国煤炭资源税的现行征收方式仍是从量计征,税率方面,除了焦煤资源税税额统一为8元/吨之外,各地区其它煤种税率多为3元/吨左右。

  博弈资源税改革

  对于资源税改革,财税部门和矿业企业争议过多次,尤其和煤炭行业的争议日趋激烈,“但后来地方政府公开支持进行资源税改革,特别是西部省份,资源税的改革就已势在必行。”一位国土资源部门的官员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煤炭企业经济效益较好,在资源类企业中排名靠前。且资源税改革针对煤炭行业可按照“温和过渡、逐步提高”的原则,小幅、稳步推进,增加的税负不重,对煤炭行业影响较小。

  “按2009年全国煤产量和当前价格测算,全年净增加资源税不到300亿元,仅为结构性减税5000亿元的6%。按能源企业目前的盈利能力,完全可自行消化承受。”刘克崮表示。

  而对于通胀的影响,刘克崮也认为,其他能源产品(如煤炭)短期看,因资源税改革增加税负不多,价格上涨有限。

  “而从中长期看,价格变动主要仍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价格上涨后将减少下游需求量,能够起到抑制不合理需求、平抑物价的作用。”刘克崮表示。

  而对于财税部门的观点,行业内并不认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及其他各行业协会几乎异口同声:矿业企业目前赋税较重,目前不适宜资源税改革,或者资源税率应该确定在1%-3%为宜。

  淮北矿业董事长王明胜此前在两会上就公开表示,煤炭企业实际缴纳的税收占销售收入18%左右,加上各种政策性基金和费用,实际税负超过30%。

  “如果以3.5%~5%的税率按价征收资源税,按照2009年11月煤价计算,动力煤税负在14元/吨至20元/吨,煤炭税额是以前6倍,煤炭企业的总体税费负担将超过32%。”王明胜说。

  兖矿集团董事局主席耿加怀更是表示,近年来,由于各种造成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税赋过重,加大了企业经营负担。因此,他提议:加快实施消费型增值税政策,维持资源税征收标准不变,适当减免其他税费。

  权衡税率高低

  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目前对煤炭资源征收的税费包括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

  另外,各部门还对煤炭企业征收铁路建设基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港口建设费,一些地方政府还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矿转产发展基金、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等。

  “这是一笔糊涂账,尤其是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征收的税费品种听都没听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一位官员非常愤慨。

  对于当前煤炭行业的税费,刘克崮也承认,中国资源税税负虽低,但围绕矿产资源征收的各项费用却名目繁多。

  因此,刘克崮建议,为进一步给资源税改革提供空间,合理企业税费负担,在资源税改革方案实施后,应取消违规、越权的收费基金,加强矿产资源收费基金管理,逐步理顺税费关系,以保证资源税改革的不断推进。

  这便意味着目前的资源税的税率不会过高,“肯定不会超过10%,否则企业就伤筋动骨了。”上述中国矿业联合会的人士说。

  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为例,该区域绝大部分矿是露天开采的褐煤。“目前原煤资源税为每吨3.2元,目前煤炭整体税负在18%左右,如改为从价计征,由于增值税率调整为17%,提高了4个百分点。”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的一位官员如此表示。

  该官员认为,在不增加煤炭企业及下游企业生产负担的同时,可考虑煤炭资源税的税率在3%-8%范围之间进行征收,这样企业的整体税负可维持在18%-23%左右,不会加重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