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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2日 07: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通知》称,自7月份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中央政府此次稳定物价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措施涉及16个方面,稳定物价则主要从保障农产品供应、降低流通成本以及价格监督方面入手,并重申“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
《通知》明确要求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城市人民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加强冬季粮油生产田间管理。完善糖料收购价格政策和利益共享机制,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为了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此外,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社会保障】 保持学校食堂价格稳定
在价格补助方面,《通知》要求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通知》还要求保障化肥和油气供应,不得对化肥企业拉闸限电,不得干预煤炭外运。
【市场干预】重点打击恶意囤积
《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推进价格体制改革,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有关部门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对于囤积炒作等现象,《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政策解读】
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兼中国证券和大宗商品主席李晶在发给《国际金融报》的报告中表示,目前在中国出现的物价上涨不同于2008年,2008年的价格上涨主要是因为农产品供应短缺导致猪肉价格大幅上涨,但目前并不存在国内食品供应严重中断的情况。“物价上涨预示着流动性过剩,决策者现阶段仍希望保证经济增长。”
她表示,此次国务院对价格干预主要以基础必需品为目标。目前的政策立场似乎也预示着中国可能推迟上调油价及电价,这会对下游炼油企业和独立发电企业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