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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套不得超86.43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9日 1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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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口之家的首套房面积超过86.43平方米的,再买第二套房时,将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今天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悬而未决的二套房贷款标准终于落地,并且规定首套房超过90平方米,公积金首付不得低于30%。

  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上

  首付款须三成以上

  根据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取消“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首付10%”的现行做法。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二套房为公寓别墅

  不得发放公积金贷款

  同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并且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得向所购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公积金个人贷款。

  “11月3日,住建部联合财政部等发布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次是对住建部政策的落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0年11月29日(含)起对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个人贷款)进行政策调整。

  根据《北京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面积为28.81平方米,即目前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三口之家的话,首套房面积则不能高于86.43平方米。

  九成二套房贷受阻

  “从今天的落地政策可以看出,金融调控的目的,依然严格控制改善性需求入市,杜绝炒房。”北京中原第三级市场总监张大伟分析。根据北京中原的统计,截至10月份,超过80%的公积金贷款使用者为首套房购房者。针对90平方米以上首付三成的新规,由于目前北京房屋均价已超过每平方米20000元,而公积金一般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所以实质上影响不大。“影响最大的是首套房超过87平方米,不得使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估计目前有意向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客户中,有9成都将因为这一规定而难以如愿。”(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