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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上书商务部:建议成立石油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08: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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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份以来,被认为是这几年里最严重的“柴油荒”蔓延全国。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认为,“油荒”源于石油的垄断体制,一份《关于完善石油市场相关体制、构建和谐的多元化石油市场秩序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上报商务部,建议放开原油进口权。

  分析人士认为,当前油荒在于民资炒作导致“批零倒挂”。对此,河北省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齐放认为,只有两大石油公司有资格在国内石油市场炒作。

  据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会长张跃介绍,我国民营炼油企业主要进口燃料油炼油。现在全国有8家民营企业持有进口原油的牌照。按照商务部规定,所有进口原油必须交由两大公司炼厂加工,进口时需持两大公司排产证明方可入关。

  正因为如此,不少炼厂长期处于半停产状态。据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统计,近两年,民营石油企业近50%破产和间歇性停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另外,两大国有石油集团是民营加油站油源的主要供应商。《报告》认为,国家石油管理体制中的缺陷,是由我国石油行业、市场垄断造成的,两大石油公司在国内石油行业的上游控制着石油资源开采权,在中游控制着炼油企业的生产加工权 (包括国内地方炼油厂),对外,掌握控制着原油、成品油的进口权,市场主体单一,石油资源在市场上得不到合理有效配置。

  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建议,应培育多元化的石油市场主体,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制度,营造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2010年5月7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公布。“但是,‘新36条’与‘36条’仍处在指导性文件层面上。”齐放表示,“新36条”和细则怎样操作?哪一级政府部门负责与央企、国企对接?怎样进入这些行业?说到底仍然是雾里看花。

  因此,商会建议,尽快制定“新36条”实施细则,推动民营石油石化企业进入石油上中下游各领域,建立以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油等国有公司为主,国内民营中小石油石化企业及外资石油企业积极参与的市场体系。

  商会还向商务部建议建立可交易的石油交易平台,希望所有所有制成分都可以进行交易。从而放开石油进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