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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京报网讯(记者窦红梅)熟悉公司情况的大股东减持股票,对上市公司往往意味着“利空”和股价下跌。昨天,华谊兄弟第三大股东、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近日减持华谊兄弟300万股却没有及时公告,引发投资者和律师质疑,“中国影视第一股”华谊兄弟再次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被推上风口浪尖。
根据深交所大宗交易数据披露,11月1日至26日,共有30多笔大宗和竞价交易减持华谊兄弟,累计套现金额数亿元。其中华谊兄弟多名高管或高管亲属减持股份上千万股。而马云减持了所持华谊兄弟300万股,按30.04元的交易价格计算,马云300万股的套现金额高达9012万元,相较其不足1000万元的入股成本,盈利已近10倍;若算上剩余2464.8万股零成本持股市值,浮盈超过百倍。
公开资料显示,在减持的高管中还包括华谊兄弟董事虞锋的母亲王育莲、监事会主席谭智的太太孙晓璐及监事赵莹。
今年以来,股民质疑华谊兄弟信息披露不规范已不止一回。先是冯小刚自微博透露《唐山大地震》票房4.96亿元,涉及公司重大交易数据未正式公告;之后是昔日华谊“一姐”周迅不再续约,在投资者中引发质疑,认为涉及上市公司核心经营,理应第一时间公告。昨天,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告诉记者,马云的减持行为也应该第一时间公开披露。
张律师表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证券业资深分析师也认为,马云这样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个人,即使减持股份数额不足5%,按照惯例也应及时进行公告。这才是对投资者公平和负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