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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叫停“圈地”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09: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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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8日,河北香河“现代产业园”,一阵鞭炮响后,随着几位香河县委、县政府官员的剪刀剪下红丝绸,香河县匠庄村81户村民搬迁新民居工作启动。

  听到这个消息,邻近的姬庄村民坐不住了,因为匠庄搬迁完成之后就要轮到姬庄。

  11月30日,本报记者从香河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受“环首都经济圈”规划编制工作和国土资源部的影响,香河县暂停了类似新民居建设合作出让土地的工作。但是,之前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可以继续。

  一切躁动始于11月初。

  11月7日,北京和河北联手打造“首都经济圈”的传言被官方证实,包括香河在内的河北13个县(市、区)有望实现与北京的同城化对接,相关区县的房价即时逆势蹿高。

  而一些嗅觉敏感的开发商,则早已通过与地方政府签订“新民居建设”合作协议等方式在香河等县区跑马圈地。(相关报道详见本报11月19日8版《香河圈地权属谜团》)

  11月14日,在一片“圈地热”声音中,河北副省长赵勇宣布暂停河北“首都经济圈”13个区县的项目和土地审批。

  村民“上楼”

  河北香河的匠庄、姬庄等村庄正是在“首都经济圈”正式亮相前已经由北京一家开发商参与的新民居土地整治项目。开发商已经建好了新民居,这些村庄的农民将迁入新居,将宅基地、耕地等土地腾挪出来。

  目前,匠庄的村民已有一部分搬到了新民居建设项目的安置房中,其中包括姬庄村民老王的亲戚。

  但是,老王告诉记者:“亲戚嫌给的补偿款少,一直没去村里签字。后来村里下了通知,不搬就停水停电。”老王担忧匠庄的搬迁方式会复制到姬庄,“后来不管签字同意搬迁的还是没签字的,都搬走了。”

  实际上,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村民早点搬迁,也出台了一些鼓励性政策:凡是提前搬迁的,可以优先选择楼号,以优惠价格购买安置房。

  宅基地面积较大的村民在用宅基地置换的补偿款购买安置房后,多多少少还可以剩下三四万元节余。不过,按村民的说法,这也是他们“上楼”后最大的“收获”了。

  2010年下半年,受全国物价上涨影响,香河地区的菜价也上涨了不少。原先靠自己种菜自给自足的“上楼”农民如今也要像城里人一样去市场买菜,家庭生活开支比之前几乎翻了一番。

  根据记者的实地调查,香河当地的面粉价格从去年的0.8-0.9元/斤涨到了1.5-1.6元/斤,大米价格从原来的每斤不到两元涨到了2.5-3元/斤。而蔬菜价格最近更是涨得离谱。

  村民原来有耕地的时候,一个四五口之家每月顶多1000余元就可以满足日常开支,而现在,每个月的生活开支已经接近2000元。此外,住进安置房后是否需要缴纳物业、水、电、取暖各项费用也是村民们的一块心病。

  其实,在村民们的眼里,是否“上楼”不要紧,要紧的是今后生活怎样保障。“上楼”的村民,在耕地被征用后,除了每年每亩1000多元的补偿,大多并无其他收入。

  老王最愁的是找工作,像老王这样四五十岁左右的村民,面对记者都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年龄这么大,种了半辈子庄稼,现在去找工作也没人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当地政府对于村民今后的生活也有所考虑。例如,将来准备建设的薰衣草观光园,将招聘村民做园工;在安置房中配建的商业面积,将由村委会持有,经营收入归村民。

  不过,上述两条就业安置措施目前也存在一定疑问:农场还没有建设起来,即便是建设起来了,能安置的村民工作岗位数量也有限;安置房中配建的商业面积,由于位置偏远,租金不会太高,落实到每个村民的年度分成也是杯水车薪。

  最让农民和政府期待的是,匠庄腾挪出来的土地除了做一部分房地产开发以外,还将开发现代产业园,引入的工业、制造业项目将可以安排农民就业。

  不过,老王告诉记者:“前些年村里登记过25岁到35岁的人,说是要给安排工作,但是到现在都没动静。”

  据当地媒体报道,香河当地159个村街将变成20个新民居组团。截至目前,香河县300个村街已有292个确定开发主体,34个村街回迁楼在建,3个村街已完成回迁,明年春节前全县还将有9个村街陆续实现搬迁。

  征地疑问

  除了生活保障问题,另一个让村民疑惑的是,当地政府征地的程序。

  老王向记者透露,三年前,当地政府告诉村民,说是要进行土地流转,流转时间是根据耕地承包年限算的,就是用30年的承包年限减去已经承包的时间,每亩地每年给予1100元的补偿,补偿标准可按年小幅上浮。

  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的规定,农民虽然耕种农地的承包权是30年,是否结束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需要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当时有的村民并不同意,但是也没有办法,很快地里的庄稼就被铲车铲得干干净净。”老王说,这个过程中,当地政府并没有与村民签订正式协议或者合同。

  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姬庄被征用的耕地一直闲置没有进行整理开发。

  记者曾联系采访当地的“新民居建设办公室”,但是这个办公室一般很少有人上班。记者联系当地镇政府和县政府,也都没有得到回应。

  据一位当地熟悉情况人士说,这样的项目都是有市里或省里文件就启动的,不一定是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的认可。

  老王告诉记者,开发匠庄和姬庄土地的是河北建设集团与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

  记者询问当地一在建建筑工地时,现场工作人员介绍,在建工地是河北建筑集团的项目,地块已经被河北建设买断,进行房地产开发,总面积有七八千亩。其中包括匠庄和姬庄所有的耕地,每个村的耕地大约都有2000亩。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告诉记者:“正常的土地征用出让模式是政府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给以农民一次性补偿,来征用农民的耕地。然后政府再以招拍挂的形式将土地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

  这种以逐年给予村民补偿的形式获得的土地,规避了一次性支付农民补偿的高额费用,更重要的是没有走征地手续,不占用当地的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2005年的《河北土地管理条例》,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是按照征用耕地年产值的4-6倍计算。

  如果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补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3倍。

  邹晓云表示,只有临时占地才可以按占用年限给予补偿。就是说如果是临时占用农民耕地,就按该地年产值给予补偿,影响一季补偿一季,影响一年补偿一年。并且在占用期满后,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耕种条件,或按所需工作量支付整治费。

  而在姬庄、匠庄这些村庄的土地上,将建设的都是产业园、房地产项目,显然不是临时占地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8日,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全国带队赴京“拜访”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披露的消息:省部双方就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工作进行了沟通。

  此后,陈全国先后在石家庄、香河等地进行调研新民居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在调研中,陈全国强调“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民居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规范执行土地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