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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央行较真 国库资金“经理”还是“代理”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4日 14: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报席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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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半年,财政部和央行都在为两个字而忙碌。

  “经理”还是“代理”,这意味着央行在国库管理中角色的重大转变,而这样的转变有可能写进预算法修订草案中。

  财政部认为,央行经理国库乃计划经济的产物,已不适合国库改革的需要。不过,央行并不认同这一看法。

  据接近央行人士称,目前双方争执不下,“打的很厉害,争端已上升到国务院中编办协调”。

  “经理”VS“代理”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张美芳被双规后,其通过财政存款吃回扣的手段公之于众,对于这一案例,“经理”派和“代理”派有两种解读。

  “经理”派认为,正是因为财政资金分散开户,没有实现国库单一账户,才导致地方财政官员有机可乘;而“代理”派则认为,在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希望对国库现金进行保值增值可以理解,应尽快给予国库现金管理政策以规范。

  国库最基本的职责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从1985年起,央行就以法规的形式被确定了经理国库的基本职责。而对财政部门的职责规定是,“中央国库业务应当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对中央财政负责,地方国库业务应当接受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地方财政负责”。

  在实践中,国库相关事宜的决策必须由财政部和央行共同签字,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决策将无法做出。

  但二十年来,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国库管理方面越来越成熟,这种情况下,央行代理国库较为合适。

  2001年,国务院设立国库单一账户,将财政收入逐渐纳入国库,开始试点国库集中收付,减少财政收入拨付环节,加快资金到位。2006年实现了中央国库现金定点定量存放商业银行,实现保值增值。

  在财政实行国库集中收付之前,央行有权拒绝支付不合规的财政资金拨款。但为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先支付后清算的改革,2002年央行对拨款的监督变成只对凭证票面内容的审查核对,国库对款项的内容没有拒付权利。现实中,经理职责已经变成实质意义上的代理。国库决策中心由央行转向了财政部门。

  一位接近财政部人士说,上世纪80年代,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国库管理方面没有太多经验,所以给予央行经理国库职责。但二十多年来,财政部门这些方面越来越成熟,此时央行代理国库较为合适。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说,代理国库意味着央行在国库管理上不参与决策,只负责根据财政部的指令进行操作即可。

  一位央行地方支库的工作人员说,为了适应财政改革,这些年,央行对经理国库的内容、会计办法都做了调整,而这些调整已经逐渐把央行从国库管理的主导地位带向从属。

  争执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改革使得财政部在国库管理中的角色变得更加核心。

  目前中央已经实施财政国库现金管理,竞标利率已提高到4.9%,远高于央行国库存款利率0.36%和市场利率。

  这也让地方财政颇为心动,但争取数年,地方的操作制度仍未出台。原因是财政部和央行在政策细节上,存在较大分歧。

  财政部主张,既然实际工作中财政职能变得核心,在法律上也应明确这种主管地位,否则法律脱离实际,使得国库管理工作中出现各种协调难度。

  央行官员则认为,目前中国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均在财政部,如果财政国库也由财政部管理,不利于财政收支的监督。

  如果代理国库,财政部可以选择央行存款也可以找商业银行代理,其后果是大量财政收入从国库流入商业银行。这会加剧本以过高的流动性和通货膨胀率。

  现在省一级财政就有上百个财政专户在商业银行,市一级更多,经理国库下,央行还能有所监控,如果代理国库,则对财政专户失去制约。

  一位接近央行人士表示,虽然央行在国库管理中角色开始从属,但央行并不甘心就此放弃经理国库这一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能。

  据悉,6月份征求意见的2010版预算法修订稿中,央行仍然负责经理国库。而下半年财政部和央行角逐的正是将这一描述是否改为“代理”上。结果将在本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讨论预算法修订时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