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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年终摸底金融央企高管薪酬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08: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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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下情况,为制订十二五规划作参考”

  财政部检查重点

  ■ 金融企业是否按照财政部批复的2009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计算绩效年薪倍数;金融企业是否按照内部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浮动系数。

  ■ 金融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增长幅度是否不超过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基本年薪是否合理按月分摊和支付,绩效年薪是否在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提取,是否延期兑现50%以上。

  ■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是否按规定计算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规定、执行封顶政策等;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是否从基本年薪代扣。

  早报记者 宦艳红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发布近一年之际,财政部决定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财政部于12月3日在网站挂出通知称,定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对部分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2009年度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昨日表示,当前正值十二五规划制订时期,而金融央企高管薪酬问题一直备受外界关注,财政部选择此时检查,主要是了解一下具体执行情况,并不代表一定会有新的措施出台。

  福利列入检查范围

  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财政部此次主要检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等中央金融企业;具体检查对象为企业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以及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裁、行长、监事长、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

  可查资料显示,2008年,金融危机袭来之际,一些金融高管薪酬不跌反涨,引发被套牢股民质疑,金融高管的天价薪酬的合理性一时成为社会焦点。

  2009年,财政部针对高管薪酬问题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国有金融机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等。

  《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于今年2月下发,但未向社会公开。据媒体公开报道,该办法基本思路是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综合确定金融企业负责人的收入。

  财政部网站挂出的最新通知显示,此次检查的内容包括基本年薪测算情况、绩效测算情况、薪酬兑现情况以及福利性收入情况等。具体包括,“金融企业负责人是否在规定的企业薪酬之外领取货币收入或福利性收入,是否在下属企业兼职领取薪酬”,“中央金融企业下属全资、控股金融企业是否按规定执行《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管理办法》”(详见财政部检查重点)。

  早报记者根据年报统计了工中建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以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601628.SH,2628.HK)董事长、副董事长、行长、监事长2009年的薪酬,最高的是中国人寿执行董事万峰,为93万元,其他的多在七八十万元之间。

  今年初,国家审计署在中国人寿查出一份新华人寿给包括前总裁孙兵在内的47名高管购买的补充养老险保单,这一“福利”令人咋舌。按照保单,今年56岁的孙兵退休后每个月可以领取9.28万元,如果按照80岁身故测算,一共可领取约2665万元,如果加上医疗费用可报销部分,孙兵每月所获权益最高可达11万元。

  新华人寿现隶属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非中央金融企业。中央汇金此番也未在检查之列,但其控股参股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再保险(集团)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检查重点。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上路

  王朝才认为,财政部安排的此次检查与国资委正在推进的国企收入分配改革应相关。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管薪酬问题的关键是体制问题,如果不根本改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制、公司治理机制、权利机制以及产权等问题,检查将治标不治本。

  针对目前存在的国有企业总体职工平均工资比其他类型企业高、少数高收入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大等问题,国资委企业分配局局长于吉12月4日在海口举行的“第六届中挪社会政策论坛”暨第71次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演讲称,国资委将推进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体系,促进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企业广大职工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

  王朝才认为,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改革不应当只包括企业负责人,还应包括企业员工,提高企业预算管理水平、合理编制,才能更好地改善分配不公问题。

  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临近年末,一度踯躅不前的涉及3000多万人利益的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再度提上日程。目前,中编办、人保部等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制定 《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与这一文件一并制定的还有一份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这两份文件将成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经济观察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报道,在推进工资改革过程中,“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获得的财政支持将会逐步减少,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会被最终推向市场,不过在此之前,仍将获得一定的“过渡期”。而“参公”和“全额拨款”类的事业单位,短期内相对较为“保险”。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将被重组或剥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