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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07: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与商业银行相比,政策性银行在开展保障房建设项目融资方面一直走在前头,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政策性银行支持保障房建设的力度未来还会加大。
国开行“带头”
据统计,2010年一季度,国开行发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130.5亿元,同比增长12%。截至今年3月底,国开行累计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617个,发放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1808亿元,共支持2.56亿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
国开行高级经济师吴志峰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金融行业是以融资的形式在参与保障房建设,虽然银行一直在做,但是力度还需要加强。“例如国开行虽然不能做商业房地产贷款,但是可以支持保障房建设,即为保障房提供资金支持,今后银行肯定还会加大支持的力度。”
2009年底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明确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除了北京市房山区的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之外,国开行在北京市支持了房山区两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宋家庄经济适用房项目、通州上营棚户区改造项目、通州西海子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上海市支持了“上海晶城”经济适用房项目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此外,国开行也积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2009年9月1日,绿地集团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并获国家开发银行300亿元总体授信。国开行对绿地集团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一揽子授信解决方案,并重点对绿地集团大型保障性居住社区、现代服务业和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流动资金、并购贷款、财务顾问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政府“兜底”风险可控
据悉,早在2009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在意见内容中,国开行将对廉租房建设给予贷款支持,包括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等优惠政策,但注明“项目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回购协议”等担保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陈元曾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够起到平抑过高房价、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积极作用,是政府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双方加强合作能够进一步为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郊区新城建设、旧区改造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等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解决之道,具有重要意义。
吴志峰认为,保障房开发贷款的风险很小,至少不可能亏本,地方政府也不可能亏本,考虑现在的房价因素,更加没问题,由于贷款对象是政府,风险很小。
在实践中,国开行也对保障房贷款风险采取了充分的防范措施。据悉,在国开行与住建部达成的系列意见中,包括一份《廉租房开发贷款管理操作细则》,国开行对借款人条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其中包括:廉租房项目必须已纳入政府的年度规划,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廉租房的回购协议等。而在评审标准中亦要求,贷款人申请金额不得高于回购协议确定的回购价款,同时必须为担保贷款。
“国开行仍属于政策性银行,此时跟进的行政推动力较大。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廉租房及经济租赁房以租为主,资金收回周期较长,利润上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称。但他也表示,风险较低是保障房开发贷款的最大优势。
吴志峰建议,应该制定住房保障法,使保障房建设有法可依,不能成为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而应该从行政、执法等多个制度建设的角度去固定政府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