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21: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聚焦可透支购物卡
每天5%违约金属高利贷 商家违法
听着挺好,用着也挺好,但算算背后的账,商家的歪心眼就出现了,只要你花了商场这张卡的钱,逾期没还款,商场每天都会收取你5%的违约金,算下来二十天就是一倍。如果一年不还,收取的违约金将是未还款额的18倍多,这比高利贷还高出了十倍不止。看来永旺卡并非是馅饼,背后藏的这个消费陷阱,是相当的深,同时,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一个商场,是否有资格发行可以透支的消费卡,是否有资格收取违约金?我们的记者对此继续进行了调查,来具体了解一下。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说:“违约金百分之五 远远高于银行 相当于变相的征收高利贷 属于违法的 因为中国的金融法规定 银行的滞纳金都有一个明确的规定 是不能超越的 。”
除了违约金陷阱,国世平还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发行货币只有唯一的一个单位,就是中国人民银行,任何单位发行相当于货币或是准货币或者是变相的货币都是违法的,作为一般的商场发行能透支的购物卡属于违法行为。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 国世平说:“从严格意义上来讲 商场发行购物卡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说发行(具有)信用卡的透支功能的(购物卡)更属于违法的 所以我觉得从金融法的角度来讲 中国已经明确的规定 任何一个单位都不能发行变相的货币或者准货币 或者变相货币 这都是属于违法的。”
国世平还告诉记者,商场发行购物卡应该由各地银监局和地方政府的金融办来管理 ,但是当记者电话咨询当地银监局时,工作人员的回答出乎了记者的意料,他表示这项工作目前还没纳入他们的管理范围。
深圳市银监局工作人员说:“是这样的,现在拟将出台的,正在征求意见的银行卡管理办法里面说到 商业银行向人民银行申请 但是主体也是写的商业银行 实事求是来讲的话 我觉得你现在找律师是最好的 因为这个超出了我们的范围 我们不好评价 但是总的来讲企业来搞这个东西 实际上是有一定空白的。”
记者随后又就这个问题咨询了律师,律师提醒消费者,透支购物卡有一定的风险,消费者一定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蒙受不要的损失。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付忠说:“那么提到这一点 我认为消费者在办理这个购物卡的时候 一定要了解购物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开办的成本 消费的成本以及违约的成本等等和自己的经济实力要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