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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09:4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金融报
昨天,记者从银监会网站上了解到,为有效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在开展房地产信托业务时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合理把握规模扩展,加强信托资金运用监控,严控对大型房企集团多头授信、集团成员内部关联风险,积极防范房地产市场调整风险。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通知》主要针对近期房地产信托业务较快增长的趋势和个别信托公司存在不审慎行为。
《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进行业务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是否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是否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