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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称为稳定物价拒绝涨价 康师傅以断货威胁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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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乐福和康师傅陷入纷争。

  12月13日,家乐福(中国)商业有限公司向本报记者确认,家乐福确实存在康师傅产品断货现象。家乐福中国区公关总监陈波称,“断货的原因是,日前接到康师傅的提价通知,家乐福考虑到在通胀背景下,应该稳定物价,暂时没有同意康师傅的提价要求引发的。”

  到截稿时止,康师傅品牌所属的顶新国际集团还未有官方回复。

  零售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家乐福和康师傅‘开战’,是通货膨胀背景下,在并不牢固的供应商和零售商关系(供零关系)上,打开的一个缺口。两个公司的矛盾激化到停货地步,一定程度上,反应了通胀给社会商品供应链带来的压力。”

  强势对抗

  家乐福卖场中,康师傅产品断货,源于康师傅上月做出的提价举动。

  11月1日,康师傅旗下的“经典袋面系列”涨价,零售单价由每包2元人民币至2.2元,涨幅为10%。

  作为商业价值链条上的联动企业,终端零售企业家乐福并未接受康师傅的涨价要求。陈波证实,“家乐福确实于日前接到了康师傅提出的涨价要求,但是,在目前通涨的背景之下,家乐福考虑到稳定物价,暂未同意其调价。”

  但有消息指康师傅方面称,如果选择接受家乐福的不涨价,将势必出现康师傅方便面产品的价格在零售终端出现混乱,“这是康师傅不愿看到的”。

  近年来,康师傅方便面品牌一直占据着国内该市场50%的份额。其中,在中高端产品上,康师傅在容器面、高价袋面、中价袋面的市场份额近70%,拥有强大的单一品类商品的话语权。

  家乐福多年来一直领跑国内综超市场。根据中国连锁协会公布的百强数据显示,2009年,家乐福国内销售额为366亿元,增幅8.2%,居大润发之后。

  互不退让的局面,使得矛盾骤起。11月,从家乐福的河北门店开始,康师傅方便面产品的提价要求,被家乐福全国几乎所有门店拒绝。截至目前,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一月有余。

  按照零售行业惯例,供应商在提价之后,零供双方会对事先已经谈妥的进货价格、合同返点(销售返点)、促销等细节重新以谈判的形式,确认利益切割。有消息称,家乐福甚至要终止与康师傅的2011年年度合同。

  不过,事情正在走向调和。

  陈波称,家乐福正在与康师傅积极协商,早日争取康师傅相关产品重新上架。

  通胀压力

  康师傅提价可能将带来新一轮方便面产品提价潮。

  此前,众多方便面厂商纷纷采用了变相提价的做法。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川表示,在过去数月中,主渠道中的方便面厂商,很多企业已经将单包容量从200克变为180克,通过这种减少包装等形式涨价。

  这种现象与此前行业集体涨价如出一辙。2007年,方便面行业经历了集体涨价。康师傅、统一等,纷纷涨价,最高幅度达4成。当时,涨价的背景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当时,占方便面成本三成的面粉价格由均价2.04元/公斤,上涨到2.16元/公斤,由此影响到方便面成本增加了1.72%。

  11月1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10月,中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4%,涨幅比9月份扩大了0.8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0.1%,非食品价格上涨1.6%。11月,全国农副产品和农资价格行情系统监测显示,标一粉、特一粉全国均价环比数据分别上涨3.4%、2.9%。

  康师傅做出提价10%的举措,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家乐福方便也坦陈,通胀大背景下,涨价是一个两难举措。

  矛盾的焦点在于,如何切割价值链上归属厂商和零售商的利益。对于类似问题,此前,李燕川向本报记者坦陈,“很多(超市发的)供应商也在观望,部分的减少了一些敏感商品对超市的供货量,而超市与供应商的价格是联动的。我们能做的是,尽量为消费者提供相对低价的商品。”

  脆弱的供零关系

  事实上,通胀使得本不牢固的供零关系更加脆弱。

  北京供应商联盟代表姚文华称,今年通胀比较明显,超市供应商家的日子并不好过,供零关系又趋于紧张。供零关系紧张的局面,从今年8月开始,已经陆续出现。家乐福和康师傅打架,仅是众多他所获知的供零关系事件中的一例。

  一位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的超市供应商称,零售终端强势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但是,近年来,这种情况变得更加严重。

  他以家乐福为例介绍称,他与家乐福的2009年合同扣点数(销售返点)为15%,2010年,该数据变为了21%。21%的合同扣点,是食品行业的最高额度,他预估2011年,该数据已经不会出现大的变动。

  合同扣点之外,每家零售商的采购策略并不相同。家乐福会要求供应商给出比竞争对手相对低的价格,而沃尔玛的采购人员则会核算出,供应商的最低供货价,会以最低供货价进货。

  该供应商认为,沃尔玛会给供应商一部分毛利空间,比家乐福逐年挤压,相对“人性化”。不过,他也表示,他代理的产品,沃尔玛的单店销售相对家乐福会低一些。

  同时,该供应商认为,虽然2006年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但是,供应商所交付给零售商的费用并未减少。他举例称,部分超市征收了进店条码费,而在开出的单据上,却显示为促销费。

  该供应商表示,自已企业的利润被零售商挤压得并无多少空间。“2003年销售额在400万元,今年销售额是5000万元,最终净利润相差无几”。

  针对上述情况,姚文华认为,“厂商、供应商、零售商三个价值链条上的个体中,最强势的是零售商,基于厂商对产品的出厂价有一定底线,所以,流通环节中收取各种费用、扣取返点的零售商,也应该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