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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赠面积并非真划算 开发商侵占公摊假装大方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1日 09: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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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一套送一套”、“买房赠露台”……临近年末,京城多个楼盘促销都打出了“买房赠面积”的旗号,表面上看是开发商“出血”让购房人得了实惠,可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卖房送面积的模式不但涉嫌违规,获赠面积的购房人更可能吃了哑巴亏。

  验收后变脸 露台加窗成阳台

  上周六开盘并推出1号楼的通州K2·海棠湾以“买房赠露台”作为主打优惠。记者从售楼处了解到,无论是45平方米的一居室,还是83平方米的两居室,都有面积赠送。

  “您需要100平方米的房子,在别的地儿要花100平方米的房款,在我们这儿只要花83平方米的房款就够了。”售楼人员如是说。据她介绍,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不收物业费、供暖费。“根据有关规定,半封闭式的露台在销售时只按一半的面积收您钱,所以在住建委验收前,我们就把露台做成半封闭的,等验收之后再加装落地窗,统一封成阳台,相当于增加了十六七平方米的室内面积。”售楼人员解释,赠送面积不会被计入房产证,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这一点。

  【提醒】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表示,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通常又不会写入购房合同,所以购房者还得有个心理准备:交房后一旦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因为没有写进合同,购房人失去了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买一套送一套” LOFT打起擦边球

  由于违反建设规划要求,LOFT如今成了开发商比较忌讳的提法,一些精明的开发商干脆将其纳入了“买房赠面积”的范畴。

  “高教新城精装公寓,买一套送一套。”记者日前就接到这样一条短信。致电售楼处时得知,所谓“买一赠一”,其实就是LOFT户型。对于18平方米的面积,38万元一套的总价并不便宜。但销售人员的说法却可能打动人:虽是18平方米,但因LOFT户型挑高,加盖一层后上下使用面积约为35平方米,按每套38万元计算,单价降低到1.1万元。

  记者注意到,北京现有不少LOFT楼盘,在宣传时都会声称“买一套送一套”,房产证标注面积只是底层的面积,上面的挑高层是赠送的,如果按双层计算单价能比周边楼盘便宜不少。

  按照本市《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9米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就要按2倍计算。为了减低成本,目前很多在售的LOFT项目一律将层高卡在4.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