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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 07: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3家开发商涉嫌“囤地”,被暂停在京拿地资格。昨日,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北京首元房地产开发公司等3家企业涉嫌土地闲置及违约,在整改到位前,暂停在北京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未开工系开发商自身原因
本月19日,国土资源部要求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查处整改到位前,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北京市国土局昨天公告称,北京首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环宇商住楼C座住宅楼项目用地、北京市永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石榴庄住宅小区西区、北京中石化井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井田花园住宅小区C-2、C-4、C-6地块,因企业自身原因尚未开工建设。
三地块均已闲置5到7年
今年8月,媒体公布了“国土资源部《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统计》名单”,“囤地黑名单”涉及北京闲置土地160宗,35宗是企业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
昨天市国土局公告的3块涉嫌闲置的土地及开发商,均在“囤地黑名单”中。“黑名单”显示,3个地块均闲置5到7年未开工。
市国土局表示,这3家开发商及其控股股东在上述项目用地查处整改到位前,暂停其在北京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天上地下”立体监管用地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北京发现各类违法违规用地396件。立案查处率达到60%以上。
据介绍,仅靠卫星查处违法用地有缺陷,卫星图片最短一个季度发一次,最长一年一次,有些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尽早发现和查处。昨天,33台国土资源巡查车和GPS设备配发给基层国土所,开始上路查土地违法,土地执法人员还将配备手持GPS设备,与卫星遥感监测“相配合”,实现全市土地资源“天上、地下”立体监管。
■ 专家观点
暂停拿地操作性更强
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闲置土地满一年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此次国土部的通知和北京市的公告中,处罚均只是暂停拿地资格,并未提及收取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闲置土地的情况比较复杂,尤其是收回土地在概念上要进一步的明确,因为开发商有投入和资金在其中,收回土地如果处理不好这些细节,就有可能出现法律纠纷。目前国土部也在研究收回闲置土地的具体办法。因此就目前来说,暂停开发商拿地资格的处罚可操作性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