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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纪委转发一个部门的文件,尚不多见。
这一次,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撞枪口”了。
记者28日从保监会获悉,中纪委当日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显示了监管层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和决心。
中纪委表示,按照近年来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保监会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的重要内容,以违规支付手续为重点,组织全行业进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
中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落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协调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认真调查处理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这份转发的保监会通知称,督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对其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不具备合法保险中介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打击,对一些单位或个人索要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机构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
据记者了解,正是近期频发的类似案例令监管部门加大治理市场秩序的力度。眼下,一些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了获得更多交易机会,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理赔、虚列费用、截留保费等方式套取费用;一些单位和个人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质,却收取手续费或者其他费用。
针对上述情况,通知表示,要严厉惩处保险领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要严肃惩处车险、团险、大型商业保险和银邮代理业务等领域的行贿受贿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