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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19: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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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新闻办公室

  2010年12月29日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回顾了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并对2011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创历年之最,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6万户,基本竣工108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今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房地产市场投机性需求得到一定抑制,调控取得一定效果。

  姜伟新介绍,截至11月份,新建建筑执行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5%,北方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800多万平方米,全国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850万吨,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在去年江苏等六个省市率先实现所有县城都建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之后,今年又有贵州、安徽、天津、湖南、江西、福建、广西、海南、山西等9个省市实现这一目标。

  会议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城镇化快速推进,2009年城镇化水平为46.59%,比“十五”期末提高了3.6个百分点。2009年底,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农村人居住房面积33.6平方米,分别比2005年提高15%和13%。“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1.67亿平方米,超出“十一五”期间任务的11.3%。预计今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2.5%和75%,分别超出“十一五”规划目标2.5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

  会议强调,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在支持自住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的同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适时会同监察部对省、市人民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配合国土部门在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地的同时,切实保障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继续大力规范和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储备调控政策。

  二是更大规模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明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将比今年大幅度增加。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百姓住上放心房。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编制实施好城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布局,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地区延伸,让广大农民分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四是进一步加强城市和村镇规划工作。提高城乡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等要求。严格规划修改审批程序,特别要注意避免因城市政府换届等因素随意更改城市规划的情况。推动乡镇村庄规划的科学编制与有效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五是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北方城市所有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完成改造的既有建筑,都必须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大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明年力争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97%,有条件的地区要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应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

  六是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科学选择适用的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设施运营监管。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运行负荷率。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促进城市安全高效运行。

  七是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规范。强化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监管。

  八是下大力气强化住房和市政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管。在全行业开展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各地要加强住房工程质量,特别是保障房质量的监督检查。

  会议同时强调,要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要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会议最后强调,临近岁末,全系统务必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切实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组长、文明办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中央有关部门有关局、室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负责同志,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还特邀了部分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