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证监会强调年报期间严控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5日 07: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A股市场年报行情年年上演,只不过2011年的年报行情来得特别早,也特别猛烈!

  昨日(1月4日)是2011年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将首批公布年报的个股受到资金强烈追捧,精华制药(002349,收盘价41.58元)、富春环保(002479,收盘价37.83元)、双龙股份(300108,收盘价39.49元)开盘即涨停,直至收盘,压根儿没给投资者任何买入机会;林海股份(600099,收盘价11.19元)等个股也是高开高走,开盘不到一刻钟就已封住涨停板。

  从历年市场表现来看,年报必然会对一部分公司的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首批披露年报的公司,多有高送转、业绩大增等题材。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二级市场年报行情火辣开场的同时,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上市公司也在近期出台了关于信息披露各种措施。

  创业板强化披露高管持股变化

  去年12月31日,正当投资者喜迎新年之际,证监会发布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虽然证监会每年都会发布类似公告,但是与2009年年报披露要求相比,此次证监会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内幕交易问题予以重点强调。

  公告指出,“上市公司应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禁止内幕交易,在2010年年报披露过程中部分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本年度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而创业板上市公司还被要求“强化披露高管持股数量、禁售期限及其减持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证监会还要求,从事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业务人员持有股票的登记备案制度。“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人员及其主要近亲属拥有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如实报告,并记录在案,坚决杜绝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

  市场人士指出,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强调将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去年11月国务院甚至做出部署,对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五部委联手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进行了统筹安排。在此背景下,证监会对年报期间防止内幕交易做出一系列安排也是在情理之中。

  或许是为了配合证监会的规定,近期广发证券(000776,收盘价54.65元)、宝馨科技(002514,收盘价43.00元)、棕榈园林(002431,收盘价88.55元)等多家上市公司对年报工作、高管持股等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发布相关公告。

  如棕榈园林在12月31日发布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中,明确“公司信息知情者应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公司各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如业务需要,确需对外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应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一致,并事先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核查确认后方可披露。”

  另外,棕榈园林还同时发布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当面沟通等形式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