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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违规内刊:“黄且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6日 09: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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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一家医院在违规

  据记者了解,这些非法内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均是民营医院办的。(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为什么民营医院要制作这样的内刊?医院知不知道这些内刊是非法的?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了一些民营医院。

  2010年12月29日,在长沙仁爱妇产医院,记者咨询前台工作人员:内刊《真情》封二广告上的一项活动,是否还在举行?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的答案。当记者提出,想就内刊一事采访医院负责人,工作人员以院长不在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记者问一名工作人员,是否了解这种内刊的相关事宜,该工作人员称自己不了解。但不久,该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我们现在没有办这个杂志了。”

  同一天,在长沙中山医院,医院负责人刘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长沙市民营医院有70多家,基本上都有杂志,包括社区医院也有,不是一家医院在犯错误。”该负责人笑言,她自己在街上走时,都会接到一些民营医院的内刊。

  当记者问,医院是否知道这些内刊是非法的?该负责人回答:“嗯。”同时她称自己只是管医务的,而负责内刊这一块的负责人开会去了,暂时不能接受采访。

  存在监管盲区

  这些民营医院的非法内刊,该由谁来管理呢?

  带着这个疑问,2010年12月29、30日,记者走访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新闻出版局、长沙市卫生局,得到的答案是:“管不了。”

  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内刊没有刊号,肯定违法了,既然刊物都违法了,那上面的广告毫无疑问也违法了。“这些内刊的出版就是一个错误,哪怕它是刊发正常的广告,也成了非法广告。这些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按照《广告法》,都是要受到处罚的。”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虽然可以确定这些广告是违法的,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不能去查处,因为负责非法刊物的查处,是长沙市新闻出版局的事。

  记者来到长沙市新闻出版局。该局办公室安排设在该局的长沙市扫黄办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长沙市扫黄办负责人蔡先生告诉记者,这种内刊,就和街边的“牛皮癣”广告是一个性质。蔡先生对记者坦言:“不怎么好查处。”他解释,一方面,这些内部资料没有刊号,又是免费赠送,不好定性。他打比方说:“一本杂志,比如盗用了刊号,或者是一刊多用, 那就好查处。”另一方面,这些内部资料的内容基本上是广告,应该是归工商部门管。蔡先生建议记者去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记者似乎走了一个圆圈,又回到了起点。记者于是来到了长沙市卫生局。

  该局医政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脸坦诚:“很难管理。”该人士解释,如果是广告在正规媒体发布且有问题,那么卫生局就可以监管。而对这些非法内刊发布广告,他只能建议市民“不要相信”,因为“这些内刊本质上就是废纸。”

  刘军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这些“杂志”的查处,目前确实还无相应的具体部门负责,从而造成了监管的盲区。

  民营医院为何热衷非法内刊

  长沙中山医院刘姓负责人坦言,医院办这样的杂志,目的是“推介自己的医院”。

  长沙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分析,民营医院热衷于在非法内刊上做广告,一方面源于民营医院的竞争,“民营医院生存发展需要对外宣传。”(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另一方面,该人士也指出,长沙市民营医院的广告发布,要经过长沙市卫生局、湖南省卫生厅审批,而这个审批是极其严格的。很明显,非法内刊上的一些广告,如果走正常程序,审批这一关通不过。

  事实上,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民营医院的发展,意义极其重要。目前,民营医院一般通过网络、传统媒体、户外广告等途径宣传。谁也说不清,长沙是哪家民营医院首先通过内刊传播广告,并尝到了“甜头”,但正如长沙中山医院刘姓负责人所言:“你张三这样做了,我李四也这样做。”

  市民小璐告诉记者,非法内刊的赠阅对象一般为年轻的女性。这也意味着,其广告的针对性极高。

  广告的针对性高,广告内容又不需审批,再加上竞争的需要,还有监管的缺失,这些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民营医院非法内刊的泛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