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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8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夏时报
上海重庆试点获批 等待“两会”窗口
“上海试点房产税在2010年12月9日已获得中央批准。”1月6日,一位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向记者透露。
据这位专家称,虽然目前上海已经制定出了框架性的方案,但方案有很多细节仍在研究中。而上海市发改委已经就房产税的试点方案,对在沪的部分开发商和房产研究机构展开调研,以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细则。
另外,上海市住房保障局一位不愿具名的经济师也对本报记者说,虽说上海试点获批,但方案可能会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进行讨论后,才可能正式试点。
试点的还有重庆。
另有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即将召开的重庆市“两会”将会进一步讨论房产税方案,试点工作有望于今年3月份展开。巧合的是,就在上海试点获批的第二天,重庆市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宅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知情人士称,重庆是全国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中央同时批复了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
至于房产税的征收方案,不仅重庆和上海的不一样,光是上海就冒出了不止三个版本。不过,这些版本都不是最终的方案,而“地方报上来的也已修改多遍”。
“中央会让试点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居住平均水平制定免税面积,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还是由中央定,如实行宽税基和累进税制,按人均面积并结合套数征税。”1月6日,社科院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而本报获悉,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正在进行。
试点获批
风雨欲来,早有征兆。
去年10月,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在一次会上透露,上海将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去年12月24日召开的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上海市市长韩正也强调了“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
1月6日,本报记者向上海市政府问询最新进展情况,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的试点方案,还是要由中央相关部门来决定的,“我们在等待上面的消息。”
但本报得到的消息是,上海市发改委已经就房产税的试点方案,对在沪的部分开发商和房产研究机构展开调研,来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细则。在此之前,上海市为征收房产税铺路也已建立了房屋状况信息中心。
“上海试点已获批。”上海住房保障局的一位经济师向记者证实。而据前述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透露,上海试点房产税在2010年12月9日就已获得中央批准。
在上海试点获批的第二天,也就是2010年12月10日,重庆市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1月4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房产税开征只是时间问题,房产税试点将在数月内启动,上海、重庆将分头试点后再总结推广。
重庆是最早向国务院上报房产新政方案的城市,但对于房产税试点问题,重庆方面的回答似乎和上海一样隐晦。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曾表示,房产税征收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获得批复后将在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1月5日,记者再次致电重庆市财政局,得到的答复却是,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在忙碌即将召开的地方“两会”,没有时间接受采访。
近来有消息称,北京、深圳也有可能定为房产税试点地区。1月5日,北京和深圳两地的财政部门回复本报记者说,“至今还没有接到中央部委下发的通知。”但据接近决策层的消息人士透露,这两个城市也都在做着试点的准备工作。
“不太可能在北京进行房产税试点。”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予以否定。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国务院的一位智囊专家也表达了类似观点。这位专家最近走访了北京市国土局、建委、财政局等部门,但调研发现,一些部门的动议不是很强,因为北京对房地产的依赖性太强了,另外,一项制度性的变革试点也不适于在首都进行。
“深圳对房产税试点也不是很积极,因为深圳是个移民城市,外地人占绝大多数,深圳重商主义严重,向来对没有利益的制度变革不积极。”上述国务院智囊专家如是说。
几易其稿
房产税如何征收的说法很多,易居中国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就注意到,上海试点的版本有不下三种:第一种是只对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别墅征收;第二种是仅对新购房屋进行征收,且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第三种是无论增量、存量都要征税,按人均面积征收。
最近,第四种方案又在流传,其中房产税所呈现出来的税率力度之大着实让人大跌眼镜。“这个方案太严厉了,不是我们所了解到的那个沪版方案,已经改了很多。”杨红旭感到非常惊讶,“政府不太可能采用如此严厉的方案。”
但也有持不同意见的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顾建发就认为较为严厉的方案可行。“最主要的原因是,如果严厉的累进税率并不是针对存量房,而只是针对房产税实施之后的新增商品房,这也是为了限制投资性的购房。”“如果房产税出台后继续持有三套以上房产,很有可能被征以重税,这从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打击新的购房。”
即使同为试点城市,重庆和上海的房产税方案也不同。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介绍了重庆的房产税方案。渝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基本思路包括: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
“这些都不是最终的方案,地方报上来的方案已经被修改了多遍。”1月6日,社科院金融研究室主任曹红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会让试点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居住平均水平制定免税面积,但一些原则性的东西还是由中央定,如实行宽税基和累进税制,按人均面积并结合套数征税。”
记者了解到,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也在进行。
三月开征
前述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告诉记者:“虽然目前上海已经制定出了框架性的方案,但方案仍有很多细节仍然在研究当中。”而重庆方面的消息人士也向本报透露,即将召开的重庆市“两会”将会进一步讨论房产税方案。
对于征收房产税,社会上还有不同意见。
重庆博众房地产管理研究院院长阎占斌博士就认为,已知的房产税征收方案是一个几方面不讨好的“东西”。他明确表示,征收房产税肯定对房价下跌不会有直接帮助;从长期来看,征收房产税增大了房产持有成本,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推高房价。
“税收的目的是‘劫富济贫’,而征收房产税却是既‘劫富’又‘劫贫’。一个普通老百姓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套大房子,却被归为该缴税的富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阎占斌颇有微词。
担心的还不止这些。
“上海市政府在方案的轻重上比较犹豫。”复旦大学生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告诉本报记者。他认为,从外部看,现在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很有限,内部要抑制通胀、防止房价过快上涨,房地产作为龙头行业之一,下手轻还是重,让政府忧虑不已。
在一些人眼中,过高的税率可能会引起房地产市场的强烈震动。华东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华伟就有这样的担忧:“上海市政府对房产税试点的原则基本是明确的,既要通过房产税打击投资、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也要避免因打压过度而造成沪房地产市场的大逆转。”
尽管各方面的意见还不统一,但房产税试点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开征房产税是目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完善现有税制结构的必然要求,必将对调整居民收入和财富再分配起到积极的作用。”在曹红辉看来,目前是开征房产税的一个时机。
至于具体的试点时间,本报记者得到的消息是,上海市速度快的话预计今年一季度就会在上海实施,而重庆房产税可能也将在3月份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