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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再次免缴央企红利 国家对其变相补偿和支持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1日 10: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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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石油、电信等垄断型央企被要求上调应缴“红利”比例时,中国联通却再一次受到了“幸运的特赦令”——免除上缴“红利”。

  日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起,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将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类型由原先的三类调整为四类,除两家粮棉储备的央企外,其余央企上交比例统一提高5%。调整后的具体收取比例分以下四类执行:第一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5%;第二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10%;第三类为企业税后利润的5%;第四类免交国有资本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三大通信巨头中的中国移动集团、中国电信集团均被列入第一类央企名单里,却惟独不见中国联通的踪影,且这并不是联通第一次“缺席”。

  据了解,在2007年财政部对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收取2006年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红利”时,联通也不在征收企业之列。对当时“缺席”缴费行列的原因,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方面未给出明确的缘由,当时业内人士推测的原因可能是政府考虑到联通在海外和内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把其作为改革试点,暂缓收取其利润。但这次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主要应该还是考虑到企业的盈利能力。”一位国资委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道:“一直以来,联通的盈利能力就不敌移动和电信,如果把这和其他不在红利上缴范围内的企业摆在一起看,不收取红利也是国家对其变相的补偿和支持。”

  据悉,此前,中国联通曾发出盈利预警称,“公司3G和固网宽带业务的收入持续快速增加,但是由于折旧及摊销、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和销售费用,特别是3G终端补贴支出增长较快,从而使本公司2010年度的盈利与2009年度相比较可能发生大幅度变化。”

  此外,从2010年前三季度三家电信运营商的业绩报告看,在营业收入都保持了微增,中国移动的收入超过了其他两家的总和。在盈利方面,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都保持了同比增长,只有中国联通同比呈现大幅下滑。(记者 史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