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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充公” 或引发全国性基金会不满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2日 11: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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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连杰的壹基金走得很苦很累,不是因为他的团队能力差,也不是财务状况有问题,更不是合作伙伴不配合,而是因为‘壹基金’的身份有问题,就因为它不能合法登记注册。” 刘润华表示,任何改革都意味着对现有制度和政策的突破,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违法”和“违规”,都需要承担巨大的改革风险。

  “作为民政工作者,我要以自己的方式为慈善做贡献。面对风险,我不能无动于衷,所以我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帮助社会组织建立各种制度。为了慈善,我愿意担点责任,哪怕受点处分,就权当是‘认捐’吧,即使是‘裸捐’,也是有意义的。”刘润华表示,“深圳壹基金落户深圳后,深圳民政局绝对不会要求深圳壹基金投入到某个具体的项目中。”

  “深圳壹基金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和难题。”刘润华说,“台风来了,吹到深圳壹基金这棵树,如果这棵树被吹歪了,民政局就去扶一扶;如果这棵树就是抖一抖,民政局就在后面看着。”

  至于其他类似壹基金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是不是都能到深圳进行“合法化”?刘润华表示,壹基金落户深圳本身就是探索,将来在深圳壹基金经验探索成熟的基础上,再有类似社会组织到深圳注册成立,起点至少要比深圳壹基金高。

  “深圳壹基金今天在深圳成立,是中国公益慈善领域中一个里程碑的事件,标志着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迈开了一个非常大的步伐。”在启动仪式上,北京师范大学大壹基金会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毫不吝惜对壹基金在深圳取得合法身份的夸奖。

  “地方性”基金会疑虑

  “壹基金地方化后,可能面临许多善款汇缴要求。”

  壹基金内部人士透露,壹基金实体转至深圳备案注册,仍是不期而至的“B计划”。

  深圳试水慈善体制改革的消息早在2008年即已明确,2010年年中即有“备案注册”管理办法出炉。但从2010年初向民政部递交注册申请后,李连杰与理事会成员一直试图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注册实体。尽管基金会注册条款要求主管部门在90天内作出答复,但时至2010年10月,壹基金仍未获得任何书面回复。

  两个计划之间的差别,在于“全国性”与“地方性”基金会在慈善主体权利上的差异。

  依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公募基金会存有募款地域限制,在深圳注册的基金会原则上不得跨地域募款或从事其他与募款有关的活动。

  李曾对本报记者言称壹基金的发展策略:一是让人认识;二是建立联盟平台和明细财务制度;三则要使之褪去个人色彩,并完全成为有世界影响力的公募基金会主体。

  深圳突破主要解决其财务自主问题,但过去附于红十字基金会系统的全国性公募资格和半官方身份的“红利”能否保持,则待观察。红十字基金会具有全国募款、以通行证进出灾区的资格,壹基金工作人员在汶川、玉树地震等灾害中自由出入灾区,并实现向公众募款。

  但南都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认为,网络和电视晚会的形式实质上已经突破了法规限制。也有观点认为,壹基金通过短信、户外广告等在各地宣传,可能会引发其他全国性基金会不满。

  此外,李连杰曾希望壹基金成为资金募集平台,进而向各类壹基金联盟中的草根NGO拨付善款——而这点也可能因其不再具备“红十字基金会”的头衔,遭遇“地域性政策”壁垒。在2010年玉树地震后,民政部曾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性公募基金会不得展开募款,已募集的款项需转交全国性基金会或当地民政系统账户,最终统一汇缴至青海省。以行政命令禁止地方公募基金会在大灾中募款,是1998年抗洪之后的惯例。

  深圳市强调要在未来10年逐步将慈善捐赠的使用、监督权限隔离开。但一位不愿具名专家仍担忧,“壹基金地方化后,可能面临许多善款汇缴要求。”

  壹基金仍对外强调希望继续推动慈善理念日常化,这与许多基金会在灾难中善款井喷不同。毕竟,它还拥有一个其他民间组织难以企及的豪华理事团队。

  “红十字会是在嫁女儿,以后双方仍会合作。”一位壹基金公关部门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