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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超市因价格欺诈被罚 家乐福致歉称将赔偿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7日 08: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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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家乐福 中新社发 许康平 摄

  收取高额进店费、虚构产品原价、员工工资12年不涨……最近各种负面消息缠身的家乐福昨天又受到迎面一击。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家乐福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涉嫌价格欺诈,发改委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罚。除家乐福之外,沃尔玛也卷入此事。专家表示,比起经济处罚,这两大国际零售巨头面对的更重要问题是如何挽回中国消费者的信任。

  >>新闻事件

  两大外资超市挨罚

  连续多日来,不少地方的消费者举报“家乐福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消费者反映的问题昨天得到了国家发改委的回音。

  发改委方面昨天表示,国家发改委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对部分省会城市超市价格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这些超市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当事方反应

  家乐福连发两次声明

  昨天下午5时左右,家乐福中国区方面给记者发来声明,称对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不过,声明将发改委公布的问题归结为“因我公司价签系统不完善而造成的”,并称公司正着手进行升级改造。声明中还表示,将成立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并积极与各地物价等监管部门沟通,邀请物价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加强培训。

  昨晚9时左右,家乐福再次给记者发来一份更改后的声明。有意思的是,新声明删除了此前有关价签系统不完善的文字,并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利益,家乐福将严格执行“5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示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5倍于差价的赔偿。

  “目前北京门店尚未发现类似问题”,北京家乐福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就在上周,北京工商等部门对家乐福超市进行了检查,并随机抽查了牛奶、熟肉制品等商品的价签标注情况,未发现“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现象。

  沃尔玛回应含糊其辞

  昨晚8时许,沃尔玛中国总部给记者发来文字说明,在简单的两段说明中,对发改委公布的价格欺诈问题没有做出任何正面回应,仅表示“公司对价格问题高度重视,并一直坚持定期的内部自查,提升商品价格系统和标签管理,积极开展培训,以确保公司价格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沃尔玛方面还表示,目前沃尔玛的春节促销活动涉及几万种商品,公司的专项小组在此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商品价格监管,“严查漏洞并将对相关问题严肃处理,也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监管举措

  零售企业要全面自查

  “全国所有超市、百货等商品零售经营者,要吸取上述违法经营者的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自查”, 发改委方面昨天表示,企业要认真核对所售商品是否存在价签标价和结算价格不一致、促销标示的原价不真实、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发现问题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要全额予以清退。

  发改委还表示,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对有屡查屡犯等情形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除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发改委同时提醒消费者,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品,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

  专家点评

  丧失诚信 将失去市场

  “这两家国际零售巨头在中国市场采取欺诈的销售方式,影响非常恶劣”,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黄国雄昨天表示,外资企业利用过去的声誉和消费者的信任胡作非为,结果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家乐福、沃尔玛在中国市场采取欺诈手段销售,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本土零售巨头开始走向成熟”,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家乐福等巨头进入中国以来,中国同行经历了从惧怕到学习、再到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经营之路,一些本土企业还发起了“阻击战”。在这种情形下,一些外资企业不在提供更优的价格、更好的服务上下工夫,却采取欺诈的手段,这种错误做法的结果必将是那些坚守诚信、遵守游戏规则的企业最终赢得市场。

  欺诈手段大曝光

  虚标原价再“低价”促销

  低价促销是家乐福重要的销售手段之一,但有些促销价格并非真正的低价。发改委在此次价格监管过程中发现,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销售的“七匹狼男士全棉横条时尚内衣(套)”,价签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套119元。

  在家乐福中国总部所在地上海,也有这种行为发生。上海市家乐福联洋店销售的“正林特供香瓜子”,价签标示原价每袋14.8元、售价每袋6.9元,经查实原价为每袋7.4元。

  沃尔玛也存在此种行为。沈阳市沃尔玛中街店销售的5公斤装“香雪高级饺子粉”,价签标示原价每袋30.9元、售价每袋21.5元,经查实原价应为每袋23.9元。

  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

  “我一般先看好标签价格再确定购买,结账时还要再看看销售小票上的价格和标价是否一致”,消费者敖小姐昨天告诉记者,她在北京一家家乐福门店曾有过被多收钱的经历。

  敖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发改委公布的信息显示,在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一个弓箭球形茶壶价签标示每个36.8元,实际结算价每个49元;时尚衣架价签标示每排9.9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元。此外,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都有“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现象。

  另外,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销售的“良平铁观音”,价签标示零售价每袋29元,实际结算价为每袋39.8元。

  做出低价承诺却不兑现

  实际结算价格要比海报宣传价格高出一倍,这样的事情也是在家乐福发生的。昆明市家乐福白云店销售的“老树普洱茶”,宣传海报标价为每盒60元,实际结算价为每盒120元。上海市家乐福张江店销售的开心果,广告宣传每斤43.98元,实际结算价每斤45.88元;碧根果广告宣传每斤44.8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斤60.8元。

  另外,长沙市家乐福贺龙体育馆店销售的袜子、男女内衣三种商品,广告宣传“顾客任选3件1件免单”,实际结算时不论买6件还是9件都只免收1件的价款。哈尔滨市家乐福会展店销售的内衣,广告宣传“全场三折起”,经查实际销售中没有一个品种以三折价格进行销售。

  误导性价格标示忽悠人

  为了吸引消费者,家乐福还在价签的字体上做起了文章。根据发改委的通报,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销售的特色鱿鱼丝,销售价格为每袋13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3”,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袋13.80元;2000克火腿礼盒,销售价格为每盒168元,价签标示时用大号字体标示“16”,用小号字体标示“8.0”, 诱导消费者误认为销售价格为每盒16.80元。(本报记者 胡笑红 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