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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否认新权重方案拉低CPI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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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2011年经济运行数据

    昨日有消息称,由于中国官方调整了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权重,中国1月CPI按年(同比)上涨4.9%,按月(环比)涨幅约在0.9%,低于市场的普遍预期。1月份CPI低于预期传言激发蓝筹股走强,周一A股大涨。

    昨日傍晚,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表示,年初起确实按照惯例启用了新CPI权重方案,新方案更客观,不存在拉低CPI的情况。

  今日数据已启用新权重方案

    一月经济数据将于今日发布,其中CPI数据尤为引人注目,由于春节因素,机构预测1月CPI数据同比涨幅可能破5%。而5%在国际上被认为是通胀警戒线。

    但昨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由于中国官方调整了2011年CPI的权重,将把CPI拉低0.3个百分点……”,1月CPI数据为“同比上涨4.9%”。报道引述中信证券的研究认为,“如未调整权重,1月CPI按年升幅将在5.2%附近。”

    对此,国家统计局总统计师鲜祖德表示,今年年初以来,根据最新的消费结构统计情况,确实启用了新的CPI统计方案,今日即将公布的一月份数据也是基于该方案统计。鲜祖德表示:“新CPI统计方案符合最新消费结构的实际情况,只会更客观全面地反应消费和物价变化,不会存在拉低CPI的情况。”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去年10月明确表示,2011年起中国将采用新的CPI权重。这亦符合中国CPI五年一调整的惯例。之所以做此调整,是因为公众消费结构不断变化,CPI统计商品的权重根据消费结构变化,才能体现物价水平。

  食品类在CPI中权重将下降

    据悉,中国的惯例是每五年对产品分组目录及其权数进行全面更新,就像调整一次CPI“篮子”;同时,每年均根据居民消费支出变动情况对权数进行及时调整和修正。2011至2015年这五年为一个新权数周期。

    统计局网站介绍显示,我国现采用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商品分类按用途划分为八大类:即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

    新的CPI统计方案仍然划分为8大类,但纳入统计的产品项目做了调整,一些新的消费商品进入统计,一些过时的旧产品退出了“篮子”。随着消费结构变化,食品消费在支出中的比例在下降,相应食品类商品在CPI统计中的权重必将下降;而居住、教育等项目权重将提高。但具体的权重数据尚待统计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