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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6日 19: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有关负责人16日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期权与远期、期货、掉期(互换)是最基础的四种衍生产品。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加快发展,交易品种日趋丰富,银行对客户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相继推出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等三类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2010年,各类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累计交易量超过1.6万亿美元,较上年增长64.8%。但与发达经济体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相比,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品种仍显单一,产品功能不够多样化。随着人民币汇率弹性的增强,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运用衍生产品进行避险保值的需求日益上升,这是推动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对衍生产品的认识趋于成熟,在合理、灵活运用现有各类产品的基础上,对于期权这种新产品的交易意愿增强。当前,国内外汇市场已基本具备推出期权交易的宏观和微观条件:一是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存在期权交易所需要的波动率;二是国内外汇市场已具有一定的深度,可以容纳期权交易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三是人民币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为银行的资金管理和产品定价提供了基础;四是商业银行开展外币对期权交易已有一定经验,为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提供了有益借鉴。在这种情况下,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外汇局决定推出期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