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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09: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网民留言】
在福建省南靖县和溪镇和溪村柳畲组有一个再生塑料袋厂,用回收的废水泥袋其它用过的塑料袋为原料,已经存在多年,严重污染河水和空气!已被举多次地方有关部门不闻不问,望有关部门能来调查!
答复意见:
经现场检查发现,南靖县和溪镇和溪村柳畲组的“南靖县隆顺塑料废品回收加工厂”,采用废塑料编织袋为原料生产再生塑料米。生产车间共有两条生产线,检查时均正常生产。车间废水排口不规范,容易造成污水溢流,污水经池边改装的斜网未经处理少量排放。在熔化废塑料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有部分未经收集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外能闻到较浓的塑料焚烧味。经调查,该厂于2008年经过环评审批,至今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该厂污染治理设施未能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且未经验收,影响周边大气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为此,南靖县环保局责令该厂停止生产,待治理设施整改完毕,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经批准方可生产。
(承办单位:南靖县环保局)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