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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为卖房出“馊招”:忽悠夫妻假离婚虚报纳税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14: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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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北京限购政策这不出来了嘛,我们想到办法了,您只要跟姐夫办个假离婚,现在还能买。”昨天一早,市民常女士就接到了二手房中介业务员的电话。

  在“京十五条”执行首日,一些房地产中介业务员忙着给客户介绍怎么“钻空子”。业内人士提醒,由于开发商和中介也并不了解新审核系统的后方平台,普通购房人可能会被当成检验新系统漏洞的试验品。

  “今儿是元宵节,有你这么劝人离婚的吗?”常女士气得挂了电话。没一分钟,电话又响了,“姐,不是让您离婚,而是让您假离婚,您只要办个假离婚证就能糊弄过去,嘿嘿,我能给您找到代办的,花200元就成。”“有你们这么干事儿的吗?”常女士烦得挂了电话,想了想干脆关了机。

  记者得知此事后,以二手房购房人身份拨打多名中介业务员电话,发现他们给出的“招儿”真不少:本市户籍的可以假离婚,买了房再复婚;外地户籍的可以找北京人假结婚,买房后再离婚;找公司开假的纳税证明;甚至做假证件……网上已有市民质疑,“京十五条”刚出,中介业务员就这么“高调”,这不是拿购房人当试验品试“通关”吗?

  “其实后方平台的数据已经比较充分了,开发商和二手房中介要想知道系统数据有多全,确实得找人来试才能知道。”北京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

  昨天,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挂出通知,住建委正在进行认购签约信息系统的升级调试。目前本市正在执行过渡期方案,购房家庭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步核查。

  陈志说,住建委系统内会有房产权属和交易记录的信息,在过渡期中,住建委可能会通过与其他部门联动核查纳税、社保缴纳等信息,甚至包括联系外地信息。而过渡期过后,这些数据将可能被整合,查询速度和准确性将变得更高。

  “现在的系统有可能不是尽善尽美的,但整个核实过程中要复核3次,如果发现有问题,就算是网签过了,也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得注意的是,购房人签署的承诺书可是真的,万一核查出问题来,个人得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陈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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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纳税证明可补开

  本报讯(通讯员陈阳 康雯滔)“我的个人所得税都是单位代扣代缴的,手里什么资料都没有……”昨天,“京十五条”引起很多在京工作多年的外省市户籍市民的咨询。地税部门答复,只要单位进行了“全员全额的扣缴申报”,5年前的个税缴纳证明地税部门也能够开具。

  “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外地户籍居民购房须有5年本地纳税证明。“没有这个证明,就将无法购买本市住房,可每月都是单位扣税,我该怎么办手续?”针对疑问,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多数上班族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手上确实没有完税证明。目前本市所有的代扣代缴单位都实行了全员全额的扣缴申报。如果想申请开具完税证明,只需到地税部门窗口填写《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后,当时就能够开具。

  外省市户籍居民在京为个体工商户,只要按期交税,并保留相关凭证,也能够取得完税证明。地税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果没有单位进行代扣代缴,纳税人就应该在取得收入后,主动到税务机关申报,进而取得完税证明。”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不论是按月还是按年,完税证明都需要“连续5年”的证明,才能按政策购房。因此,今后纳税人一定要保存好缴款凭证和完税证明,如果丢失,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据了解,如果已开过完税证明但丢失的怎么办,目前还待地税部门进行明确。(记者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