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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中国居民收入增长将和经济发展同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5日 1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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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赵建华)今后五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将实现同步增长。5日公布的“十二五”(2011年到2015年)规划纲要草案介绍说,“十二五”期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同期GDP年均增长7%。

  草案强调,创造平等就业机会。今后五年中国城镇年均新增就业900万人,年均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草案指出,到2015年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草案希望,今后五年中国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草案表示,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

  同时,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

  草案指出,将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对于百姓关心的住房问题,草案强调,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制度,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草案还介绍说,今后五年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