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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央企上交红利料增五成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7日 07: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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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时锋

  随着央企利润上升以及央企“红利”征收范围扩大,2011年中央企业上交的“红利”将猛增50%。

  根据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中明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4.39亿元,增长51.1%。

  在进行了三年的试行工作后,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所以,2011年中央政府所征收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首次由国务院国资委所监管企业、中国烟草集团、中国邮政集团、中央管理的出版类企业,以及教育部、文化部、农业部和中国贸促会所属企业共同缴纳。

  国资委相关人士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透露,2011年国资委监管央企的资本预算总收入约为630亿元;其中,资源类企业上交资本收益约478亿元,一般竞争企业以及军工和科研企业上交资本收益约152亿元。

  这意味着,央企“红利”征缴范围扩大后,国资委所监管的120多家央企仍是“红利”上交最主要来源。

  除了扩大“红利”征收范围外,国务院还提高了“红利”的征缴比例。其中,资源类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5%,使得征收“红利”额度的幅度提高了50%;一般竞争类中央企业收取比例由原来的5%提高到10%,提高幅度是100%。今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长了50.1%,同以上的幅度提高基本吻合。

  在全国两会期间,央企“红利”也引起代表委员的热议。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廖继康认为,当前上交红利比例本来就不算高,而这些钱又用在内部调剂,属于体内循环而不是直接回馈社会。若将新增的收益主要用于改善民生,老百姓会直观地感受到分享了企业发展的成果,也有助于消除百姓对国企、特别是央企的偏见。

  对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比例未来将提高到什么程度,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上月曾表示,随着国有企业经营状况进一步改善,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包袱进一步降低后,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肯定将进一步提高;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提高至上市公司平均分红水平是一个比较好的状态。

  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10年底,央企上交红利为1686亿元(含电信重组专项收入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