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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鼓励企业从事出租房业务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9日 11: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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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阳春三月看两会

专题:聚焦房地产调控

  2011年3月9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沈建忠]:我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长效机制的建设,特别是中长期政策的研究。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目前正在修订的《房地产法》,这是“十一五”期间开始修订的一部重要法律。我们正在考虑加强对租赁内容的完善和调整,特别是对租客的权益要给予保障。我们也研究了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办法,国外在这方面都有比较强的法律规范。另外,还要配合一些城市搞房产税的试点,在租赁的税负方面做一些研究,基本的想法就是规范,税负要合理,征管要严,要有利于出租,也有利于租赁市场的稳定发展。

  二是鼓励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专业性的公司来做出租住房的经营业务。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中长期的融资渠道还不畅,所以我们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证券化的试点、投融资的一些试点,来打通渠道,拓宽融资渠道,为我们中长期的融资开辟新渠道。

  此外,我们还要探索一些更多扩大出租房源的方法和途径,比如有些地方正在探索的,集体土地将来可不可以让农民来入股,自己来建,自己来管理,然后作为出租的房源,来解决一些城郊接合部或者中低收入群体的租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