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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鹃在港资产获自由 黄光裕名下资产仍冻结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0日 13: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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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殷洁)香港证监会3月3日发布的公告表示,香港高等法院解除了对国美创始股东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因回购案而需冻结资产的强制令,原因是杜鹃获得了其控股的Shinning Crown及Shine Group两家公司的担保。

  香港证监会解释说,Shinning Crown及Shine Group公司向法院作出承诺,其已存入法院的国美股票,会用作无条件承担杜鹃的赔偿责任。证监会同意法院解除向杜鹃发出的临时强制令。这两家公司均由黄光裕、杜鹃100%控股,也是持有国美股票的两家公司。

  据香港媒体援引熟悉国美争权案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思鲁表示,在高院解除对杜鹃资产的冻结后,杜鹃可以自由支配在港资产;不过,黄光裕名下的资产仍被冻结。对于杜鹃在香港的资产数额还无据可查。

  昨天,国美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是杜鹃私人事件,公司不做回应。国美电器也未对此事作出表态。目前,黄光裕夫妇持有国美32.47%股份。

  【事件回顾】

  2009年8月,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和杜鹃展开法律程序,指二人从事市场失当行为。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黄光裕、杜鹃及两家公司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达16.55亿港元。理由是“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罪行”。

  香港证监会指出,黄、杜二人策划在国美电器2008年1月及2月的股份回购中,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股份,令黄可以使用出售股份所得,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这一系列交易使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

  去年8月,黄光裕因获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获有期徒刑14年。杜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殷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