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国土部行政管控地价 严禁各地再出“地王”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1日 0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前几年地王层出不穷的现象,或许在国土资源部昨日出台地价行政管控新规后,难再发生。

  昨日,国土部发出通知称,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坚决杜绝地方土地出让中再度出现地王现象。

  自2009年中期至2010年一季度,随着楼市销售的火爆,北京、上海等地土地市场接连出现天价地块,屡屡刷新当地地价纪录,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社会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随之而至的数轮楼市调控,也将控制地价上涨视为主要手段。

  此次通知中,国土部要求地方“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不过,近年来随着“招拍挂”出让制度的不断完善,土地市场的市场化方向日渐稳固,此时国土部动用行政手段防控地王,是否有“去市场化”之嫌?最终的效果又将如何?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地价涨跌主要取决于楼市销售前景,如果开发商预期房价趋稳或下降,自然不会再去高价拿地,而使用如此行政手段控制地价,具体难以操作,效果未必会达到预期。

  优质地块如何限高价?

  各界对地价的关注,缘于房价的不断攀升,并且日益偏离民众和中央可以容忍的底线。不少观点认为控制房价必须先控制地价,而控制地价则要先从土地出让环节入手。

  农工党中央近日提交给全国两会的一份提案即认为,从许多地方的情况看,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分配政策,对房价攀升有直接的影响。地价、房价急剧攀升,加剧了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非正常扩大,提高了国民的生活成本和创业成本,削弱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基础。土地收益的短期化行为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应早日作出调整。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本月2日在内部会议中也强调,今年要完善土地出让制度。一定要积极探索“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配建保障房等一些做法,使土地出让从单纯的价高者得,到惠民生、稳预期,到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向这个方向转化。

  “优质地块出让之前,一定要做好研判和评估,一定要严防出让价格的异常,特别是高价地。”徐绍史称。

  不过,对于优质地块,无论是楼市处于高潮还是低估,都会成为开发商的垂涎之肉,不肯轻易旁落他人。一旦超过同类地块最高价格,难道就不允许开发商再度加价竞买?

  这种状况在尹伯成看来,就是国土部此举在实际操作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假如几家开发商的报价都达到了最高限价,这时地方土地出让部门将这块地给谁?”他问道。

  在国土部的通知中,外界尚难以窥知这一问题的解决之道。此前,北京曾试行土地交易“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新规,即竞买报价达到合理土地上限价格时,则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现场投报配建租赁房(即公租房)面积的方式确定竞得人。

  目前,尚难以推断其他地方也会效仿北京此举。

  尹伯成认为,地价涨跌主要是市场行为,当前不少重点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开发商对于房价上涨的预期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时在拿地行为上自然会趋于谨慎,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疯狂。

  地价高涨,并非只是推高了房价上涨预期,受益的还是不少地方政府。近两年来,在不少民众难以承受过高房价的同时,不少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也水涨船高,成为疯狂楼市中的一大赢家。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7日透露,2010年全国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29397亿元,同比增长106.2%,与2010年超过8万亿元的全国财政收入相对照可以发现,去年我国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已超过30%。

  “土地财政已经走到尽头了,地方政府不能靠卖地来搞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厉以宁在6日召开的全国政协记者会上强调。

  今年保障房用地约3万公顷

  除了在商品房用地领域加强地价管控,对于今年的1000万套保障房用地供应,国土部也决定采取问责机制。

  官方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2.47万公顷,同比增加124.5%。与前几年的供地情况同口径相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和其他住房实际用地10.89万公顷,同比增长42.5%。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窦敬丽表示,今年对保障房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国土部将实行计划指标单列,也就是说,地方可以先安排使用土地指标,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经核实后到国土部备案核销,这样可以避免地方因用地指标不足而影响保障房的土地供应。

  她强调,保障房用地一旦供应,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更改,对擅自改变保障房用地性质的,一经发现就要收回重新供应。

  国土部副部长贠小苏则透露,根据各地不同条件,由于规划所设计的容积率不同,可能用地的面积多少也不同,如果按照1.5的低容积率算,或按照全国城市商品房建设平均的2.2容积率计算,不论低一点还是高一点,1000万套保障房用地最多也就是3万公顷,应该说全国所有城市确保供应3万公顷土地绝对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