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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3月19日 16: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报
为确保居民年均增收大于7%目标的实现,国务院正考虑在“十二五”期间以年度的方式对居民增收指标进行评估、考核。而在此之前,通行的评估方式为“五年总结、五年考核”。
3月16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纲要”),首次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国民收入增长要高于GDP增速。在此之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纯收入年均增长大于7%的具体指标。
中国经济最高决策层试图通过逐年评估考核的方式,确保在“十二五”末完成这一增收指标。此外,中低收入增收后对消费能力的增强也逐渐被决策层视为经济增长方式由“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型的关键因素所在。
逐年评估
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与国民收入倍增问题,两会之后,再一次成了摆在中国经济最高决策层面前的一道艰巨命题。
3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往正在召开的全国政协经济界委员联组会,听取政协委员的讨论与建议。在发言的政协委员中,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和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部长胡德平的发言均以“居民增收”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题,如此情况,并不多见。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参与联组讨论的经济界政协委员表示,对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国务院已经考虑在“十二五”期间采用逐年评估的方式;同时,在“十二五”规划的第三年或中期时进行大规模的总结,以确保规划执行的延续性。
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均向记者证实,目前确实正在考虑逐年评估居民增收任务与指标的方式和方法。据记者了解,“十一五”期间,这一指标的考核采用的是“五年总结、五年评估”的方式。
“一年一评估,三年一总结的方式,有利于根据现实情况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以确保指标和任务的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员向记者表示。
温家宝总理则在3月7日的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讨论会上强调,居民年均增收7%的规划指标,要坚决避免“规划规划,墙上一挂”的情况出现。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大于7%”的目标。在此之后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则首次明确提出了居民收入增幅要高于GDP增幅的任务。
转型用意
“从我了解的情况看,居民增收的路径与方式会更偏向于中低收入群体。”3月17日清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一位不愿具名的权威学者向记者表示。而国家发改委的相关官员在面对记者这一求证时,亦未予以否认。
3月7日,许善达在政协经济组联组讨论会上做了题为《增加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和缩小收入差距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必要前提》的发言。在这一发言中,许善达提出,在居民增收的过程中,要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增收予以倾斜,而不应在中低收入群体与高收入群体上“平均用力”。
许善达认为,从“十五”计划开始,中国居民消费率一直持续下降的原因,与居民收入增长占GDP比重下降,以及中低收入群体的增收速度与高收入群体的增收速度的差距拉大有关。因此,若想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居民消费增长,除了要增加居民收入增长占GDP增速的比重之外,还要更多关注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情况。
“居民收入增长中,有一部分是用于投资,根据边际消费效益递减的规律,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中用于消费的比重较低,用于投资的比重增大;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中用于消费的比重较大,用于投资的比重较低。所以,若想增加居民消费,在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要更多地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这样才能保证居民消费的增长,才能确保落实。”许善达说。
与会委员告诉记者,温家宝总理在点评许善达的发言时,对其观点表示认可。“温总理说,应该把重点放在中低收入群体增长上,不能搞平均的增加,要通过政策的调节使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得以切实增长。”与会委员说。
增收路径
记者了解到,在3月7日政协联组讨论会上,温家宝总理表示,要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促进消费,但要通过政策的调节与引导,“不能采取行政手段”。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牵头制定收入分配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财政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称,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比较高效的路径,一是个人所得税收入起征点的提高,二是财政开支向民生领域加大倾斜的力度。
参加3月7日政协联组讨论会的委员向记者透露,温家宝总理在这次联组讨论会上表示,2010年的财政节余总额约为2500亿元,其中500亿元用于归还2010年的财政赤字,剩余2000亿元纳入财政储备金,用于今年的所需。
“温家宝总理表示,这2000亿元的财政储备金主要用于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上述委员告诉记者。一位原国家统计局官员向记者表示,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角度而言,财政投入到公共事业导致基本生活支出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间接地增加了可支配收入,这是增收路径的间接手段。不过,他向记者强调,居民增收不能只靠间接手段,直接手段必须合理配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向记者表示,最直接的手段就是通过工资。他认为,要做到这一点,可以通过建立地方最低工资标准与地方GDP增速的联动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基层员工的工资收入增长改革,缩小与高管之间薪筹水平差距;同时,可以在非国有企业中逐步推行员工工资增长与相关税种的抵扣核销相挂钩等政策,来鼓励经济主体——企业能够从职工收入的增长中受益。